为扩大投资规模、扭转经济下滑势头,北京大开有助加速审批的绿色通道,以期项目早开工、投资早落地。同时,市府部门把原有八成至九成的审批权限下放到区县,从而简化审批条件,压缩审批时限。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宋宇今天上午在情况介绍会上作出上述表示。他许诺,市发改委将实现北京投资项目中超过九成的审批权限下放到区县,市规划委员会将实现八成五的审批事项由规划分局办理。
经此投资审批制度改革,很多涉及外商投资企业的,原属于市发改委、市商务委、市工商局的审批权,都将下放。它们是:
——把中央政府赋予北京市的总投资五千万美元以下的鼓励类、允许类外商投资项目的核准权限,全部下放到区县;
——把五千万美元以下非限制类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和变更事项,下放区县政府;将限额以下从事非限制类商品批发和佣金代理业务的外资企业设立与变更事项等专项审批权,委托区县商务部门具体负责。
——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和注册资本五百万美元以下的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权等,由市局调整至区县分局。
另外,总建筑面积十万平方米以下的普通住宅建设项目、各类开发区内的土地一级开发项目等二十类项目的核准权限,也由市发改委下放到区县。
宋宇解释道,政府部门对投资项目的审批,大致可分为三个层次:
第一层,审批。这主要针对政府投资的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管。因为这些项目的建设,本质上是各级政府花纳税人的钱,所以在资金使用和效率上,要进行充分论证,保证钱花得合理。目前,市级政府投资的项目,由市级政府审批;区级政府投资的,由区级政府审批。
第二层,核准。对于一些社会资金参与、非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政府主要需考虑对外部环境的影响、外部资源能否支撑等。例如,若要建设大型的石化、铁路、机场、汽车零部件项目,不仅要受到资源的限制,还要考虑基础设施配套和国民经济平衡发展问题,所以政府需要加以论证,进行核准。规模较小的项目,核准权已经下放到区县。
第三层,备案。在各类投资项目中,仅需要备案的项目约占六成。对于国家产业政策鼓励的或一般性的项目,企业仅需到区县政府填写一张备案表,当天可以完成备案。现在,所有备案项目的审批权,全已下放到区县级政府。
宋宇指出:敞开投资项目的绿色审批通道,“不是为了原本不能上的项目非要上,而是让原本能够上的项目加快上”。通过压缩时限、简化程序、提前介入、同步受理等措施,可以使单个项目整体审批时间由原来的二百二十个工作日压缩到四十至八十个工作日。
根据市发改委的统计,截至四月三十日,已有六百零九个项目进入绿色审批通道,其总投资超过八千亿元人民币,今年计划投资两千多亿元。宋宇说,也有外资企业项目进入绿色审批通道,主要集中于高新技术产业和房地产。(记者 陈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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