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长春7月17日电 题:“交钱上大学”骗3600多万元━━吉林高考招生诈骗案件最终尘埃落定
新华社记者周立权、马扬
又是一年高考录取时,7月17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吉林省龙凤阳光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凤公司)诈骗案件作出终审判决,维持了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的一审判决:公司法人代表张泽柱和主犯孙靖国因诈骗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其余11名案犯分别被判处15年至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2006年以来,龙凤公司在社会上宣称,能在交钱的基础上,将高考低分的学生办入正规本科院校学习,致使大量学生和家长上当受骗,而这场骗局的“导演”竟是高考落榜生孙靖国,他和张泽柱等人合谋,为了骗得更多的钱财,还发展了20多名中间人。经法院审理查明,被骗学生家长500多人,涉案金额高达3670多万元。原本简单的招生骗局,缘何骗了这么多人?
设下骗局专骗高考落榜生
2006年10月的一天,长春税务学院突然来了200多名手持“缴费报到卡”的学生以及家长。这些人称,他们向龙凤公司交了数万元“办学费”,并在签订协议和领取“缴费报到卡”后,被通知学校报到入学。学校明确告诉他们,这些“缴费报到卡”是假的,学校根本没有收“办学费”。这时,人们意识到“上当受骗”了,迅速向公安机关报案。
经公安机关调查,2006年以来,长春人孙靖国伙同龙凤公司经理张泽柱、副经理刘焕杰等人,谎称可以通过在教育部、吉林省招生考试办公室的熟人,以点招、扩招等方式,将高考低分或录取高校“不理想”的学生办入北京、大连、长春等地的高校,但要交钱,不同高校需交不等费用。他们承诺交钱时签订协议,办不成全额退款。
为了骗取更多钱财,孙靖国、张泽柱等人发展了20多名“中间人”。这些“中间人”在张泽柱报价的基础上,再加价5000元至5万元不等,从中牟利。
经核实,被骗学生及家长500多人,涉案金额3670多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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