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各高校正在录取新生,每逢大学招生季节,常有各类诈骗货色伴生。
近日,北京市25所民办高校因违规招生,受到通报批评。吉林省龙凤阳光教育咨询公司招生诈骗案也终审判决。
读罢两则新闻,顿感大快人心,违规、犯罪者终获制裁!欣喜之余,也生疑问:诚信本是生活的基本准则,为啥总有这样一些人,将做人做事的浅显常识、普通道理抛掷脑后,自作聪明,忽悠、坑害他人?
答案是唯一的,就是私利当头,利欲熏心。
在金钱驱使下,某些不法分子利用考生及其家长争取上好大学、好专业的心理,使出各种伎俩,骗取钱财:或冒充熟识高校或招办负责人;或谎称能办所谓的“点招生”、“定向生”;或故意混淆非学历教育和学历教育的区别等等,花样繁多。于是,许多家长不明真相,上当受骗。但是,随着招生政策的进一步普及,招生程序的更加公开,骗子们的“画皮”被揭破,私利难得,名誉不保。
有关法律、条例非常明晰,民办教育属公益性事业,享受国家税收优惠,能够获取一定合理回报。那么,民办高校创办者肯定明白,教育担负着培育人才、塑造灵魂的崇高使命,投资教育与投资其他行业不同,不应以追求利润为唯一或最高目标。
某些民办高校招生简章、广告名实不符,其根子仍然在追逐利润。尽管面临公办高校扩招、境外大学吸引生源等竞争,民办高校的境遇不容乐观,但是,诚实守信仍然是办学的底线。国内有陈嘉庚创办厦门大学的范例,国外有私立哈佛、斯坦福等高
校的办学历史,都值得我们思考、揣摩。
事实已经明确告诉我们,虚假宣传、诈骗招生,不仅会损害考生及家长利益,也会损害民办教育的健康发展。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人无信不立。古语仍需重温。(董洪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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