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中华人民共和国唯一综合性国家图鉴社)

印象中国   国家礼仪   中国特色   国家记忆   全民学习   图文聚焦   中图消息   政策法规
国图工程   国礼系列   图鉴国情   图鉴国史   图解国学   合作单位   合作媒体   办事指南
图鉴精品   国礼品鉴   国情集萃   国史系列   国学精华   中图推荐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首页
当前位置: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 印象中国 >
   中图推荐
政治人物:胡
胡锦涛,现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中国共
·政治人物:吴邦国
·政治人物:温家宝
·2009年7月 国内时事新闻
中国特色总网
推荐内容
热点内容
新官公示财产是可以考虑的办法
2009-07-27
党校刊物建议新官率先公示财产 不愿意者应辞职

中共中央党校主办的最新一期《学习时报》刊登文章指出,官员的家庭财产等信息很可能牵涉到公共利益,所以不属于个人隐私。并提出应以“新后备干部”、“新提拔干部”率先公示财产为契机,将官员财产公示制度推进一步。(7月23日《羊城晚报》)

早在1988年,全国人大便起草了关于《国家行政工作人员报告财产和收入的规定草案》,1994年,将《财产收入申报法》列入立法项目。直到20年后,虽常有地方政府进行一些突破和尝试,但全国范围的官员财产公示制度仍未能出台。

作为破冰之举,阿勒泰官员财产申报曾被公众寄予期待,但申报的结果却与人们先前的设想有落差。在这样的背景下,新官率先公示财产,未尝不是一个可以考虑的办法。通过“新官率先公示财产”的尝试,可以探索制度配套、执行成本等问题的解决之道;也可以通过改革尝试,使官员财产公示制度获得更多官员的支持。(刘义昆)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相关链接
    ·中央再提货币政策基调不变 延续适度宽松政
    ·广东“三支一扶”大学生八成就业成功
    ·陕西省教育厅指导学生识别民办院校欺诈招生
    ·汶川县对“都汶公路”实施紧急管制
    ·药品安全整治:打掉影响药品安全“黑手”
    ·食品药品监督局将优先提升基本药物标准
    ·药监局:四项措施确保甲型H1N1流感防控药械
    ·湖南洪江遭遇罕见特大暴雨袭击4人死亡5人失
    ·第六届全球华人物理大会将于8月在中国兰州
    ·撤收费站为经济动脉清淤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电话:010-63085539 88202885-8028 传真:010-63083953
    地址:北京市复兴路甲38号西座10层
    技术支持:中华职工学习网网络中心 北京政产学研资讯技术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