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乌鲁木齐7月26日电(记者李晓玲)乌鲁木齐“7·5”事件后,拥有丰富多样的自然旅游资源与独特的人文旅游资源的新疆旅游业遭受重创,新疆各景区接待量持续下滑,旅游经营企业举步维艰。
为了将“7·5”事件的影响和损失降到最低点,促使新疆旅游业尽快走出谷底,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支持下,新疆旅游局制定了《关于加快恢复振兴新疆旅游业的措施和办法》等一系列政策措施,拉动恢复旅游市场,提振业界信心。
新疆旅游局党组书记池重庆说,鉴于乌鲁木齐“7·5”事件对新疆旅游业的严重影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在短时间内特批由自治区财政安排500万元专项奖励资金,对2009年7月6日至8月31日期间,组织游客赴新疆旅游的内地组团旅行社和新疆首家地接旅行社,按每人每天1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
池重庆说,这项奖励资金主要用于奖励“7·5”事件后,积极组织游客到新疆旅游的海内外组团社和新疆地接社。旅游团队人数须在10人以上,散客不奖励。8月中旬,新疆旅游部门就将发放首批奖励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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