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桑植官员入股煤矿案追踪 县检察院已着手调查 |
2009-07-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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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7月22日发表《官员入股煤矿为何查而不处》一文,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日前,湖南桑植县纪委给本报湖南分社发来传真,称“将文津生的有关问题已全部移送县检察院查办,目前县检察院已着手调查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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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桑植县纪委发来的传真称,“为切实维护法纪的严肃性,县纪委根据媒体和群众的反映,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决定将文津生的违法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并要求依法严肃查处。”
据介绍,县纪委与县检察院一起召开案件查办联席会,对文津生一案已移送县检察院依法查处。
2006年6月起在桑植县纪委担任纪委书记的舒洪波称,文津生被开除党籍和退休后,2008年群众举报其在职期间投资入股煤矿等问题。县纪委接到举报后,认真调查并基本查实其在担任县发改局副局长期间违规投资入股办煤矿等问题,并向上级纪委作了回复。鉴于文津生于2006年4月受到开除党籍处分,且现已退休超过从业法定限制年限的特殊情况,已不属于纪检监察对象。
舒洪波说:“严格地讲,文津生没达到涉嫌犯罪的标准,因此,县纪委当时没有将其问题移交司法部门。”
对于桑植县纪委的说法,中纪委中央巡视组巡视专员熊胜安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县纪委认为“鉴于文津生于2006年4月受到开除党籍处分,且现已退休超过从业法定限制年限的特殊情况,已不属于纪检监察对象”,所以在2008年接到群众举报后,没有对文在职期间投资入股煤矿等问题进行处分是有道理的,因为文津生当时的身份已经是普通群众,纪检监察部门当然无法再对其进行党纪政纪处分。但从纪委职责角度讲,如果发现受理的控告申诉案件不属于纪检监察机关受理范围,应该将案件移交司法机关。 tujian.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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