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政权应加强建设,引导好农村宗族势力、宗教势力,发挥他们满足农村群众组织需求、社会需求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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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近年来我国农村基层组织薄弱,一些地方农村家族势力,一些刺头、混混,以及宗教势力等特殊群体,在农村潜移默化扩大着影响力,“发言权”越来越大,对一些地方农村稳定提出严峻考验。
多位受访专家认为,对这些特殊群体的“隐性扩张”,既要提高警惕,又不能一棒子打死,应充分挖掘、利用其积极因素为党在基层的执政基础服务,使其转化成为党在基层可依靠的力量,营造农村和谐治理的新局面。
活跃的特殊群体
税费改革以来,我国农村基层组织与农民的关系由“紧密型”变为“松散型”,基层组织职能出现某种“空位”,农村的家族势力、宗教势力和一些刺头、混混等活跃起来。
一是农村家族势力,既可能帮助党和政府化解矛盾纠纷,管理不好也容易成为基层政权的“毒瘤”。吉林省榆树市农业局副局长孟繁野说,一个村子如果是大家族,选出来的干部是给家族当家的,也许反映了民意,却不能代表更广泛的民意,这些“族长”在村里威望很高,如果能真正置于党的领导下,确实能发挥不少积极作用。
“但这种力量一旦失控,对基层政权的危害也很大。”孟繁野说,这些人在农村有很强的群众基础,很容易对抗、架空甚至操控基层政权。湖南省岳阳市某村许姓村民连续四年拖欠上缴税款2万多元,后来乡干部进驻该村整顿,结果遭到以族长为首的100余名许姓群众的围攻殴打,6名乡干部被打伤。 [1] [2] [3] [4] [5]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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