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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桐乡一镇原党委委员酒后驾车肇事被立案调查 |
2009-08-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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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半个月前的车祸,却因为肇事司机“镇党委委员”的身份而被热炒,在浙江桐乡各大论坛,“7·15交通肇事件”余温至今仍未退去。 昨天,记者从桐乡警方了解到,崇福镇原党委委员车国瑜,因酒后驾驶撞死村民,涉嫌交通肇事罪,已被取保候审。 党委委员撞死村民被免职 7月15日晚上10点多,桐乡市110接到报警电话:“我可能撞死人了,你们快来……” 车祸发生在崇福镇上莫桥处,一条双向四车道的县道上。现场有一辆海马轿车、一辆被撞飞的三轮车和一名浑身是血的村民。 打电话报警的是海马轿车驾驶员,他神志清醒,但看得出喝过酒。登记身份时,交警惊讶地发现,他竟是崇福镇党委委员车国瑜。 据检测,车国瑜体内的酒精含量已达到酒后驾车标准,他也对事实供认不讳。 当晚他酒后驾驶私家车经过县道时,与同方向骑三轮车的联丰村村民相撞,致使其身受重伤。 该村民被送入桐乡市第二人民医院,经抢救无效,于7月17日凌晨死亡。 当天,桐乡市市委常委会宣布,免去车国瑜党委委员一职。 涉嫌交通肇事罪面临起诉 车国瑜酒后驾驶致人死亡,涉嫌交通肇事罪,已于7月28日被警方取保候审。 警方透露,下一步车国瑜将被移至检察院接受调查,如事实成立将面临起诉。 同时,由于车国瑜的行为涉嫌违纪,桐乡市纪委已对他进行党纪立案调查。 市纪委宣教科负责人表示,根据国家法规,凡是公务员涉嫌违法违纪,市纪委都会对其所犯案件立案调查。 “市纪委立案调查,并不像一些网友议论的那样,意味着车国瑜在任职期间一定有腐败问题。” 30岁出头的车国瑜,就任党委委员期间,分管组织、人事等工作,曾担任镇组织委员等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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