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中华人民共和国唯一综合性国家图鉴社)

印象中国   国家礼仪   中国特色   国家记忆   全民学习   图文聚焦   中图消息   政策法规
国图工程   国礼系列   图鉴国情   图鉴国史   图解国学   合作单位   合作媒体   办事指南
图鉴精品   国礼品鉴   国情集萃   国史系列   国学精华   中图推荐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首页
当前位置: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 印象中国 >
   中图推荐
政治人物:胡
胡锦涛,现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中国共
·政治人物:吴邦国
·政治人物:温家宝
·2009年7月 国内时事新闻
中国特色总网
推荐内容
热点内容
我国将出台临床路径管理指导原则以规范诊疗服务
2009-08-01
卫生部31日开始就《临床路径管理指导原则(试行)》征求意见,以指导医疗机构开展临床路径管理工作,提高医疗质量,保证医疗安全。征求意见稿要求,医疗机构一般应选择常见病、多发病实施临床路径,做到治疗方案相对明确,技术相对成熟,诊疗费用相对稳定,疾病诊疗过程中变异相对较少,并结合医疗机构实际,优先考虑卫生行政部门已经制定临床路径推荐参考文本的病种。根据征求意见稿,临床路径诊疗项目包括医嘱类项目和非医嘱类项目。医嘱类医疗服务项目包括饮食、护理、检验、检查、处置、用药、手术等;非医嘱类服务项目包括健康教育指导、心理支持等。征求意见稿规定,进入临床路径的患者应满足以下条件:诊断明确、没有严重的合并症、能够按临床路径设计流程和预计时间完成诊疗项目的患者。征求意见稿共6章24条,对临床路径的组织管理、临床路径的开发与制定、临床路径的实施、临床路径评价与改进等做出了具体规定。临床路径是指针对某一疾病建立一套标准化治疗模式与治疗程序,是一个有关临床治疗的综合模式,该模式将列出计划提供的治疗项目、相应的治疗结果以及完成这些工作的进度表。实施临床路径将保证患者所接受的治疗项目精细化、标准化、程序化,减少治疗过程的随意化;提高医院资源的管理和利用,加强临床治疗的风险控制;缩短住院周期,降低费用。
     相关链接
    ·华裔获美青年科学家与工程师最高荣誉总统奖
    ·乙肝宝宝入托卫生部开“绿灯”
    ·未来三天川陕鄂等地有强降水 江南华南大部
    ·昆明公职人员“三普”教育培训引议论 要懂
    ·“小学生监考”有“借刀杀人”之嫌
    ·铁路公检法改革应先精简再转制
    ·新闻出版总署:两年内音像出版单位完成转企
    ·北京针对东五环车祸展开行动 大货违章高限
    ·旧城保护和改善民生一定水火不容吗
    ·民政部:烟企捐赠可以接收但不倡导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电话:010-63085539 88202885-8028 传真:010-63083953
    地址:北京市复兴路甲38号西座10层
    技术支持:中华职工学习网网络中心 北京政产学研资讯技术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