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下午,广东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并在完成各项议程后闭幕。全体会议由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钟阳胜主持,常委会主任欧广源,副主任谢强华、王宁生、邓维龙、陈用志、陈小川,秘书长崔健出席。省委常委、副省长肖志恒,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郑鄂、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郑红列席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广东省行政执法责任制条例》和《广东省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通过关于批准广东省2008年省级决算的决议和《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清远市清城区、清新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的决定》。
会议还通过关于罢免许宗衡、刘友君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职务的决议,通过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许宗衡的省人大代表资格审查报告,确认许宗衡的省十一届人大代表资格终止;通过关于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及其他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欧广源在讲话中指出,常委会和机关要把学习贯彻省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圆满完成常委会今年的各项计划,为开创广东科学发展新局面积极发挥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能作用。下半年,省人大常委会要着重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要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抓紧做好法规全面清理工作,探索建立科学的立法后评估机制,逐步实现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的常态化。二是要高度重视监督工作,进一步增强监督实效。加强跟踪监督,强化沟通协调,督促政府拿出具体措施,促进问题有效解决。三是要进一步加强代表工作,创新形式做好代表闭会期间活动的服务工作,力求今年的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的质量和效果有更加明显的提高。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汪洋答国外记者提问:陈绍基、许宗衡案没有直接联系
深圳原市长许宗衡被免去广东省人大代表职务
许宗衡被撤销深圳市委委员职务
广东撤销陈绍基许宗衡刘友君省委委员职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