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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8日,“6·27”上海倒楼事故调查组介绍了莲花河畔景苑7号楼倾倒事故调查处理情况。共对6家单位进行处罚,6人被刑事拘留,7人被取保候审。闵行区副区长、梅陇镇党委书记等官员受处分,倒楼“镇长助理”阙敬德被证实系违规提拔。调查结论是,梅都公司现有的18名股东均不是国家机关公务员。(详见本报7月29日A18版)
遥想昔日“楼脆脆”卧地,媒体便挖出一堆“疑似政府工作人员”的股东名单,且美其名曰“同名门”事件。今日观之,庖丁解牛般的一番廓清后,这些“疑似政府工作人员”都与国家公务员脱离了干系,最受争议的梅都房地产公司第二大股东阙敬德,其“镇长助理”身份现也证明是梅陇镇党委书记蔡建忠超越权限、违规提名后被任命的,且未上报区委组织部。也就是说,属于“山寨官员”。
“山寨”的特点是什么?不按正常规则出牌,怎么获利怎么来。“山寨官”基本也是这个意思:没出事的时候,穿着政府官员的马甲,怎么有甜头怎么折腾,一旦事情败露,则立马脱下马甲,离开官家队伍。这与一些单位喜欢使用“临时工”,出了事拿“临时工”当替罪羊如出一辙。实际上,这种“山寨化”生存的官员并非孤例,一些地方之所以违反组织原则,市长助理、县长助理、镇长助理、校长助理数不清,其实都是巧立名目找各种借口设立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根据通报,这个“镇长助理”之所以“山寨”,一是镇党委书记“违规提名”,二是没有上报区委组织部,但什么叫“违规提名”?违反组织原则还是收受好处,语焉不详;什么又叫“没有上报”,是否构成“非法用官”的充要条件,难以说清。更不容抹杀的是,还有一个正当任命啊!你总归不能说一个官员在位上轰轰烈烈地犯下事儿后,一调查当初属于“违规提名”就不算公务员了吧?靠这样的方法保持公务员队伍的纯洁性,实在不知道是一种智慧,还是一种狡辩。
摘编自《齐鲁晚报》7月30日文/毕诗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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