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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新医改”将进入实施阶段 |
2009-08-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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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深圳7月31日电记者昨日从有关方面获悉,深圳市委常委会通过《关于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此举意味着深圳市“新医改”的整体框架已通过审批,即将进入实施阶段。
据了解,《意见》共分4个部分21条,当中明确深圳市“新医改”的总体目标,即率先建立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全面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实现基本医疗保障覆盖全市居民,公共卫生服务人人均等享有,基本医疗服务公平、可及、质优。
《意见》指出,2011年和2015年四大体系建设的目标:一是进一步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二是进一步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保证各区至少有一家三级综合医院,引导居民“小病”到社区,构建合理的群众就医模式;三是加快建设医疗保障体系,完善覆盖全市常住居民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四是建立健全药品供应保障体系,所有零售药店和医疗机构均应配备和销售国家基本药物,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品报销目录。(胡谋刘燕燕)《意见》要求,到2011年实现医疗保障体系覆盖全市常住居民,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得到全面落实,居民医药费用负担明显减轻,基本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到2015年,实现建立较高水平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实现人人享有优质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全面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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