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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小摊贩“合法化” 流动摊贩有望成个体户能否破解城管难题?
7月21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布《个体工商户条例(征求意见稿)》,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条例》规定,无固定经营场所的摊贩也可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他们应当在当地人民政府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指定或者允许的区域内从事经营活动。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21日将《个体工商户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意见。征求意见稿规定,无固定经营场所的摊贩,可以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在指定或者允许的区域内从事经营活动。
这一新规定被媒体解读为“摊贩合法化”的重要一步。摊贩可以成为个体户,解决了长期以来造成诸多矛盾冲突的“无照经营”的问题,迎来舆论的普遍好评。但全国城管执法局长联席会议执行会长罗亚蒙召开新闻发布会,明确指出,城管执法局长们并不赞成使用条例中“流动商贩合法化”的表述。本次征求意见稿的本质意义,并非开禁流动商贩,而是“为了强化流动商贩的工商行政许可,并进一步缩小和限定流动商贩的流动范围”,“以增加工商部门的规费收入和国家税收”。
城管局长们的这一表态激起了很多网友的不满,对待流动商贩,必须变堵为疏,变管理为扶持,服务型政府才不是只停留在口号上。国务院法制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参与立法的各界人士已经形成一致观点:流动商贩的存在方便了群众生活,而且涉及民生,与社会弱势群体的生存权有关,对于这一现象,堵,肯定不行,应该在尊重现实的前提下探讨如何管理的问题,最终达到这一群体“监督有效、规范有序、行为自律”。
对此,新京报网联合新浪网展开调查,在“会否改变城管与小摊贩紧张关系”调查中,认为会有小的改变的占51.5%;认为“会有极大促进”的占34.7%;要帮助流动摊贩,除了转成“正规军”之外,最需要做的是“城管要变管理为服务”,占44.8%;选择“减少税费负担”和“少限制小摊贩的经营区域”的网友占25.7%、23.9%。截至7月29日,共有1503人参与调查。流动摊贩大约上网的不多,这个结果也从一个侧面反应了社会“非直接利益相关者”对他们的态度,值得城市管理者重视。(记者 张传文)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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