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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将精简1/3政府机构 市政府工作部门减少15个 |
2009-08-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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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1日,深圳市正式启动政府机构改革,并公布《深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根据方案,此次改革将精简1/3机构,此次政府机构改革计划于10月1日前基本完成。根据方案,深圳市政府直属机构除公安局、教育局、民政局、司法局、审计局、口岸办、台办共7个机构暂不作调整外,市政府其他工作部门、直属机构等都纳入了调整范围。机构改革调整后,市政府设置31个工作部门(个别机构暂缓调整),比改革前实际减少机构15个,精简幅度达到了1/3,大大低于中央规定大城市为40个左右的机构限额,同时行政编制总额没有突破。从方案分析,这次改革调整的主要机构有:市贸易工业局、市科技和信息局等部门整合组成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和房管局整合成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市卫生局、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整合组成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整合组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文化局、市体育局、市旅游局、市政府文化产业发展办公室整合组成市文体旅游局;市工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知识产权局整合组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交通局、市公路局、市交通综治办(轨道办)组成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宝安区和龙岗区交通局与公路局的职能与机构,由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统一管理,各区不再承担市政道路建设、管养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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