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国将采取措施维护家庭服务业供需双方合法权益 |
2009-08-05 |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农民工工作司司长汪志洪日前在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参加全国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工作座谈会上表示,我国将采取措施切实维护家庭服务业供需双方合法权益。汪志洪说,目前,全国已有家庭服务企业和网点50多万家,从业人员1500多万人。但家庭服务业也是一个矛盾纠纷多发、消费者投诉较为突出的一个行业。今后我国将加强市场秩序的执法监察,在日常巡视检查和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专项行动时,严厉打击非法职业中介和欺诈行为,取缔非法中介组织,建立和维护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同时,研究和制定《家庭服务业合同范本》,明确双方的劳动关系和权利义务,为维护从业人员的权益提供法律依据。对签订了劳动合同之后发生的劳动争议,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进行处理。积极探索其他情况下发生争议的调解仲裁方法,加强行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及时预防和化解纠纷。积极协调司法、工会、青年团和妇联等部门,充分发挥各级组织的维权作用,针对家庭服务业的特点,开展法律援助与法律服务,强化司法保障作用。此外,汪志洪还提出,要充分发挥商业保险的作用,建立商业保险对意外伤害、财产损失等方面的风险防范和补偿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供需双方的经济损失。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