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有财产申报制度上增加“审核、公示、追究、信用记录”4个环节,官员财产公示或许可以达到预期效果
“中国官员财产公示”早在1987年起就被提上日程,但近年来实行的效果并不理想。
因一篇文章而一夜之间成为新闻人物,河北省政协常委刘日对此始料未及。
7月20日,在他撰写的文章《“新后备干部”、“新提拔干部”应率先公示财产》,被中央党校刊物《学习时报》刊登后的几天里,他的手机频频响起,有的采访电话甚至来自于国外媒体。
尽管刘日一再强调,“这只是我对官员财产公示的理论探讨”,但因《学习时报》的特殊“身份”,众多媒体猜测,刘日的这一建议或许正是中央开始讨论为官员财产公示破冰的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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