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不花钱“销号”,也许明天就丢了“官帽”,这绝非危言耸听,而是一些基层干部的切肤之痛。
记者前不久在对信访问题进行调研时发现,“一票否决”制度下,严格的信访指标与政绩考核挂钩,滋生出“信访寻租”乱象。一些基层政府在“息访”不成功、“截访”不好使的情况下,为了保持所谓“清白”,给上级留下“稳定”的印象,只好想方设法通过“信访寻租”“销号”。
公关派出所,贿赂信访办、综治办,目的只有一个:不要登记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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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罚人犯是为了搞好管理”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张军是某省会城市一派出所的民警。他告诉半月谈记者,长期上访使有的上访户得出“真经”:一是上访地点专挑要害部门,或者他们认为“管事”的部门;二是他们潜意识中认为“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不闹不解决”。
由于几个所谓“管事”的部门都在张军所在的派出所辖区内,因此,这里几乎每天都有上访者的身影。张军说,猫腻就出在这里:比如说到省委上访,如果他们派出所按规定办事,一般先是登记在册,然后通知上访者所在地政府来领人。同时,要把登记记录上报给省信访局或者省综治办。这样做就意味着某个地方将会增加信访记录。如果遇到老上访户,今天送回去,明天又来了,几次下来,这个地方的信访指标很快就会用完,结果可想而知。
为了避免这种情况,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智”者想出了这样的“妙招”——讨好派出所,贿赂信访局、综治办。具体操作办法是:某地专门负责上访者遣返的干部和一些重要辖区的派出所搞好关系,从所长到普通民警,一旦遇到这个地方的上访者,派出所就会在第一时间通知该地的信访干部,从而做到不登记、不上报。而派出所得到的“收获”是,对方不间断地给好处,吃吃喝喝是家常便饭,甚至给“人头费”,比如,帮你每销一个号,给派出所及民警几百元乃至上千元的好处费。
而对那些已经被信访部门、综治办登记的,没有别的办法,只能花钱买通这些部门,抹去“历史记录”。一些地方为了达到目的,不惜成本,甚至动用财政资金“公关”上级信访、综治机构,使其帮着“销号”。 [1] [2] [3] [4] [5]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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