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交警部门严厉整治酒后驾车 |
2009-08-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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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合肥8月15日专电(记者程士华)安徽合肥整治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仪式15日上午启动。整治期间,交警部门将对酒后驾驶零容忍,醉酒驾车的,一律拘留15日并扣证6个月,如一年内两次醉酒驾车,一律吊销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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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合肥市交警部门获悉,集中整治期间,交警部门针对酒后驾驶的高发区域和高发时段,高密度部署勤务,提高拦查频率,对有酒后驾驶嫌疑的车辆和驾驶人严格检查,采用“四个一律”从严处罚酒后驾驶: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律暂扣驾驶证3个月,并处罚款;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一律拘留15日,暂扣驾驶证6个月,并处罚款;对一年内2次醉酒驾驶的,一律吊销驾驶证,2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属营运驾驶员的,5年内不得驾驶营运车辆。法律法规规定有罚款处罚的,一律从重处罚。
合肥市交警部门有关负责人说,酒后驾驶主观故意性强,安全隐患大,绝不能放纵此类行为。对酒后驾驶,无论涉及什么人,不管什么理由,都一视同仁,从严处罚,让酒后驾驶行为成为不能碰、不敢碰的高压线。公安民警对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不处罚、从轻处罚或为违法者说情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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