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中华人民共和国唯一综合性国家图鉴社)

印象中国   国家礼仪   中国特色   国家记忆   全民学习   图文聚焦   中图消息   政策法规
国图工程   国礼系列   图鉴国情   图鉴国史   图解国学   合作单位   合作媒体   办事指南
图鉴精品   国礼品鉴   国情集萃   国史系列   国学精华   中图推荐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首页
当前位置: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 印象中国 >
   中图推荐
政治人物:胡
胡锦涛,现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中国共
·政治人物:吴邦国
·政治人物:温家宝
·2009年8月 国内时事新闻
中国特色总网
推荐内容
热点内容
“躲猫猫”案判后思考仍需继续
2009-08-17

8月14日,昆明当地法院对原晋宁县看守所民警李东明及3名直接责任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沸沸扬扬的“躲猫猫”一案终于尘埃落定。但这个结局并不能解决背后隐藏着的更深层次的制度问题。

比如,看守所能否交由司法行政机关管理?看守所作为羁押人犯的场所,与监狱有着同样作用,区别只在于看守所在刑事诉讼程序启动之初羁押人犯,监狱在刑事诉讼程序之末对犯人执行徒刑。在近年“洗澡澡”、“躲猫猫”等看守所奇案屡见不鲜的情况下,为什么不能把看守所像移交监狱管理权一样,交给司法行政机关一并管理呢?司法行政机关在职责上没有侦查、起诉与审判的权力,没必要对人犯采取刑讯逼供,显然更适宜。

又比如,网络问政时代何时到来?“躲猫猫”案件发生后,出现了有趣的一幕:云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伍皓带领10网民调查委员会介入“躲猫猫”事件,以网民的名义进入看守所,查看监仓,与公安局、检察院负责人对话,结果却始终未能查清事实真相。广大网民历经“周老虎”、“俯卧撑”、“躲猫猫”三大顶尖绝学之后,对于“网络问政时代”的到来既渴望又迷茫。网络民主何时能真正走进现实生活?显然“躲猫猫”事件并未给出答案。(董亚民)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相关链接
    ·浙江浦江县建违德数据库
    ·昆明立法保障舆论监督:阻碍新闻监督追究法
    ·第十一届全国运动会火炬传递活动点火起跑仪
    ·“这两天我失眠了”
    ·石家庄回应“改名”:不宜更改也无规划
    ·打造“航母”淘汰“小舢板”(声音)
    ·庆幸赶上了好时代
    ·正确认识新中国的两个三十年(“六个为什么
    ·张思德(人民英模)
    ·什么是高清电视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电话:010-63085539 88202885-8028 传真:010-63083953
    地址:北京市复兴路甲38号西座10层
    技术支持:中华职工学习网网络中心 北京政产学研资讯技术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