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4日从山西省纪委、省委组织部了解到:山西将建立针对干部调整中拉票问题的专办制度。凡反映具体、线索明了的拉票行为一经受理,一律安排调查核实;凡经查属实的,一律给予严肃处理;凡干扰阻碍调查的,一律先停止职务;凡在推荐工作开始前发现并查实的,一律不得列入被选名单;凡在考察过程中发现并查实的考察对象,一律取消资格;凡在考察结束后发现并查实的拟任人选,一律取消资格,已决定任用的,取消任用决定,并予以通报并记录在案,作为今后干部评价使用的重要依据。
此外,拉票凡经查属实、情节严重的,一律先免去现职或责令辞职,再根据情况做出进一步处理,两年内不得提拔。凡参与、帮助他人拉票,或接受拉票人利益的,同样属于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一律比照为自己拉票的行为给予处理。(记者刘鑫焱)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