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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9名黑恶势力“保护伞”被追究刑责
2009-09-02

“这场专项斗争,与反腐败斗争紧密结合,依党纪政纪严肃查处了极少数腐败分子,依法追究了179名‘保护伞’的刑事责任。”今天,在全国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通气会上,中央政法委综治督导室主任、全国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协调小组办公室副主任胡增印说。

据统计,3年多来,全国公安机关共侦办涉黑案件1267起,打掉恶势力1.3万多股,抓获犯罪嫌疑人8.9万多名,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0.8万余起,缴获各类枪支2700多支;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涉黑案件达1053起,涉及15135人;法院一审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名审结1171起案件,涉及12796人。

胡增印表示,下一步,全国各级政法机关及有关部门将继续保持主动进攻的严打高压态势,加强对建筑、采矿、娱乐场所、批发市场、交通运输等高危领域的监管,防止黑恶势力滋生;坚决把黑恶势力消除在萌芽状态,坚持深挖“保护伞”,彻底摧毁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

司法部监狱管理局副局长李豫黔表示,根据司法部下发的《关于收押黑恶势力罪犯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对重大黑社会性质组织头目和骨干分子实行异地服刑,彻底切断黑社会组织头目与外界的各种非法联系,截至目前,司法部已跨省(区、市)异地关押196名涉黑罪犯(记者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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