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日益强势的民间舆论中有效表达自己的声音,中央企业可能需要做出更多努力。日前,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黄丹华表示,国资委将适时出台有关文件,指导央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闻发布制度建设工作,包括设立新闻发言人以及相应的新闻发布机构等。(《新京报》9月1日)
国资委之所以要求央企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一方面是因为继政府部门普遍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之后,不少企业(包括民营企业)都建立了这一制度。央企作为全民所有的大型企业,公共服务产品的提供者,有责任有义务公开企业相关信息,以便公众知情和监督。
另一方面,主要是因为近期不少央企“负面新闻”缠身。中化方兴天价拿地、中石油“团购门”、中海油等多家国企卷入“受贿门”、中石化“天价吊灯事件”等,无疑让央企的社会形象大受影响。
要为央企“洗脸”,新闻发言人制度无疑是很好的“去污粉”。相信这一制度不仅能帮助央企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而且还能够增强公众与央企的互动,消除公众(股东)与央企的距离感。显而易见,不了解企业的股东是可悲的,企业不让股东了解也是荒唐的。
在现实中不难发现,一些央企不但很少主动发布舆论关注的信息,而且往往对公众的质疑置之不理,这种傲慢的姿态必然会滋生各种流言蜚语。央企毕竟不是普通民企,企业荣辱不是央企的家务事,时常关系股东和民众的切身利益,甚至关乎政府形象。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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