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党在现阶段提出“重品行”的问题,不是一般的道德号召,而是针对党员干部的实际情况采取的管党治党的重大举措。不能把“重品行”的要求仅仅停留在口头上,而必须体现到干部选拔、任用、管理、教育、监督等各个方面,落实到干部工作的全过程。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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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景均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是党的十七大对全党同志特别是领导干部提出的重要要求。这三者是有机的统一体,不可分割。从贯彻这个要求的实际情况看,当前尤其应当注重党员干部的品行建设。我们党在现阶段提出“重品行”问题,不是一般的道德号召,而是针对党员干部的实际情况采取的管党治党的重大举措。因此,不能把“重品行”的要求仅仅停留在口头上,而必须体现到干部选拔、任用、管理、教育、监督等各个方面,落实到干部工作的全过程。 tujian.org
把品行好作为选人用人的基本尺度。按照我们党的一贯要求,选人用人的基本标准是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其中的“德”,就包含“品行好”的内容。然而,从已查办的违纪违法案件中可以发现,有的地方和单位在选拔干部的时候,对“德”的考察往往只注重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这当然是重要的、必要的),而不大重视甚至忽略品行问题——把品行问题视为“小节”,认为“小节无害”,可以“不拘”。这种做法,容易造成误导,后果十分严重,必须加以改变。这就要求在选人用人时仔细把关,决不能忽视品行问题,决不能把那些品行有缺陷的人选拔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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