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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提出秋防期间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
2009-09-15

新华网哈尔滨9月14日电(记者刘景洋)在14日召开的2009年秋季黑龙江省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黑龙江省副省长吕维峰明确提出,各级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起森林防火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秋季森林防火期相关领导外出需请假。

吕维峰说,国庆节期间,各级政府和部门的主要领导尽量不要安排外出。大兴安岭、黑河、伊春、哈尔滨、牡丹江、佳木斯和森工总局主要领导在秋防期间离开本地区,要向省政府请假。

2009年春季,黑龙江省共发生森林火灾51起,包括一般森林火灾30起,较大森林火灾20起,特别重大森林火灾1起。其中,黑龙江森工总局沾河林业局伊南河林场发生的“4·27”特大草甸森林火灾,过火面积约9万公顷,后经多日全力扑救于5月初被扑灭。

吕维峰强调,今年秋防期间,正逢新中国成立60周年大庆,要确保国庆期间不出现火情,秋防期间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各地市长、县长、乡长、村长要把责任细化分解,落实到人头、山头、地块,并认真执行《黑龙江省关于重特大森林火灾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对因失职、渎职或森林防火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引发森林火灾和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严肃追究责任,绝不姑息迁就。

据了解,从9月15日起,黑龙江省进入秋季森林防火期。黑龙江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已经于近日印发《秋季森林防火检查提纲》。要求相关部门深入包片责任区检查森林防火工作落实情况,对重点内容逐条逐项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问题立即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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