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职能转移的确还只是“开始” |
2009-09-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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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进行“大部制”改革后,17个委局的100多项职能和事项将于近期向社会转移或委托。当地有关人士表示,深圳政府部门将取消、调整、转移行政审批事项和政府职责近300项,此次转移百项职能则是一个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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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政府职能转移,看上去呈现出一种规模化气象。尽管如此,这的确还只是一个“开始”。就深圳自身而言,与近300项的目标任务相比,现在自然是“开始”;100多项被转移的事项,总要有人承接办理,现在政府刚刚宣布退出,当然也只是“开始”;从全国范围来看,启动政府职能转移,深圳的改革更只是“开始”。
政府转移职能,是转变职能的题中之义。在职能调整中,若只做“加法”、不做“减法”,职能就得不到真正的转变。转移职能,也就是古人所谓“省官不如省事”。事无巨细都要管,就可能什么事都管不好,人员和机构的精简工作,恐怕也逃不出沦于形式的命运。“省官不如省事”是一个带有真理性的历史总结,既往的相关改革之所以不成功,不是出于无知,就是源于漠视这个历史经验。
深圳实行职能大规模转移,这将使之与其他地方政府相比更具有现代性,而更少有传统性。这当然是对其改革方向性的极大肯定,但其渐进性改革路径,亦多有可借鉴性。政府该干什么,不该干什么,职能应由法定,转移应有规划。因此,职能转移就应有一定之规,而不是听任政府自我裁决。否则,就很可能发生该转移的不转移,不该转移的倒转移了的异化。这是在启动职能转移之前,务必警醒和首要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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