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中华人民共和国唯一综合性国家图鉴社)

印象中国   国家礼仪   中国特色   国家记忆   全民学习   图文聚焦   中图消息   政策法规
国图工程   国礼系列   图鉴国情   图鉴国史   图解国学   合作单位   合作媒体   办事指南
图鉴精品   国礼品鉴   国情集萃   国史系列   国学精华   中图推荐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首页
当前位置: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 印象中国 >
   中图推荐
政治人物:胡
胡锦涛,现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中国共
·政治人物:吴邦国
·政治人物:温家宝
·2009年8月 国内时事新闻
中国特色总网
推荐内容
热点内容
黑龙江进入秋季森林高火险期
2009-09-29

新华网哈尔滨9月28日电(记者刘景洋)记者从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获悉,根据当前森林防火形势,该指挥部决定从9月26日开始,全省进入秋季森林高火险期。

据了解,9月下旬以来,黑龙江省由北至南相继出现霜冻现象,林区枯草和落叶等易燃可燃物载量快速提升,进山旅游和采集林产品人员增多,烧荒等农事用火进入高发期,各地森林火险等级迅速攀升。黑龙江省按照《森林防火条例》的相关要求,做出这项决定。

2009年春季,黑龙江省共发生森林火灾51起,包括一般森林火灾30起,较大森林火灾20起,特别重大森林火灾1起。其中,黑龙江森工总局沾河林业局伊南河林场发生的“4·27”特大草甸森林火灾,过火面积9万公顷。

为此,自9月15日进入秋季森林防火期以来,黑龙江省多次召开专门会议,研究部署今秋森林防火工作。并提出“国庆节期间不发生森林火灾,秋防期间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的目标。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于24日下发“关于加强森林高火险期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国庆节期间,各级政府和与森林防火工作相关部门的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不能外出,并深入包片责任区蹲点,重点林区主要领导,秋防期间离开本地区,要向省政府请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上一篇:令中国人自豪的“了不起”
    下一篇:没有了
     相关链接
    ·史诗动情写沧桑
    ·永远不辜负人民的信任和期望
    ·舞台鸿篇岁月回声
    ·10月1日起国家再次提高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
    ·伟大的复兴壮丽的诗篇
    ·温家宝将访问朝鲜
    ·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广东番禺“南粤苑”开张迎客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就业形势大体恢
    ·灵武市经贸洽谈会引资296亿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电话:010-63085539 88202885-8028 传真:010-63083953
    地址:北京市复兴路甲38号西座10层
    技术支持:中华职工学习网网络中心 北京政产学研资讯技术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