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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路桥费短暂“休克”后宣布将再收18年
2009-11-23

本月,曾引起争议的兰州路桥费,经历了一场“过山车”。先是从11月1日到15日,暂停征收;后是从15日开始,有关部门宣布再收18年。

据悉,由于征收路桥费不在“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之列,因此有关争议仍在继续。

曾经面临短暂“休克”

兰州路桥费自2007年11月1日开征,就不断面临各种争议和质疑。在当年省政府“关于同意兰州市征收路桥车辆通行费的批复”中,路桥费的试行期被确定为两年,并强调“试行收费期满前3个月,上报正式收费方案”。

由于新的批复还没有下来,从今年11月1日起,收费进入了“休克状态”。11月5日晚,记者在兰州市南出口晏家坪路桥费收费站看到,由于免收路桥费,过往车辆的司机心情格外舒畅,有司机甚至按响汽笛与路桥费“道别”。

但是,这样的“道别”仅仅持续了10天。11月11日,兰州市的两家媒体刊登了新闻通稿,通稿以未署名的“答记者问”形式称:11月6日,省政府正式批准兰州市收取贷款建设路桥车辆通行费。收费期限为20年(含试行期两年)。兰州市计划从2009年11月15日零时起再次实施征收。

11月15日,天降大雪,兰州市区的许多车辆没有出行,但是由于车主与收费人员之间“该交与不该交”的争吵时有发生,在一些路桥费收费站点造成拥堵。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与此同时,要求废止路桥费的呼声愈发强烈,在当地的网站上,时常可以看到这样的帖子——“这项不合理的收费,遭到了普遍质疑,没有继续存在的理由。”一位在政府部门供职的车主曾对记者分析了有关部门在批准前所面临的压力:“路桥费已经成为一个敏感话题,要同意征收必须有充足的法律依据,和足以说服市民的理由,但是假如真有充足的法律依据,争议也就不会持续两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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