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杭州11月21日电(记者冯源)韩国籍货船“马克”号11月16日走锚后擦碰舟山跨海大桥中的金塘大桥,经海事部门调查,这是一起责任事故。
21日下午在杭州举行的舟山跨海大桥有关情况新闻通报会上,宁波海事局局长助理李表康说,“11·16”事故既有事发海域当时风大流急的客观因素,当时海面有8-9级的北到东北风,水流偏南,流速3-6节,但也有船长在禁锚区抛锚,抛锚位置不当,走锚后处置不当的主观原因,系一起责任事故。
16日下午,载有约3000吨钢板的“马克”号发生走锚,擦碰金塘大桥一处非通航孔两侧的E31和E32两座桥墩,最终在宁波镇海海域冲滩。经舟山市政府、东海救助局、宁波海事局等有关部门全力搜救,船员全部脱险。
李表康说,“11·16”事故调查仍在进行中。目前,由于海况恶劣,“马克”号船体打捞难度较大。海事部门已督促船东打捞船体,以利进一步分析事故原因。对“马克”号在禁锚区抛锚的违规行为,海事部门也将作出严肃处理。
受此事故影响,原定11月22日下午试通车的舟山跨海大桥推迟试通车。李表康表示,海事部门将进一步认真履行水上安全监督执法职能,严肃查处违章行为,督促船舶遵章航行,同时通过应急演练加强处置能力。
据介绍,针对此次事故所暴露出来的问题,舟山市责成大桥管理部门进一步制定完善有关安全制度,与大桥运行公司签订落实好大桥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同时考虑建立由政府领导牵头,交通、海事、公安、安全监管、港务、消防、环保、卫生、项目公司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共同参与的大桥管理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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