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缓解物价上涨对居民带来的生活压力,国务院从2008年3月1日起,将个人所得税免征额由此前的1600元提高到2000元。可时隔不到半年,在7月下旬,全国人大财经委就提出进一步提高个税免征额的建议,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魏杰建议将个税免征额提高到5000元以上。又有消息称,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郑功成建议进一步提高个税免征额。在中央电视台播出的《新闻1+1》节目中,有关专家也认为个税免征额应该提高,并称当前经济状况是个税减税的最好时机。
我国个税免征额每上调一次都要经过一场激烈的争论和持久的博弈,而最终的结果往往只是“挤牙膏式”的上调。可没过多久要求再次上调个税免征额的呼声又起……个税免征额的调整总是陷入“始终慢一拍”的尴尬境地,争论和博弈似乎要无休止地进行下去。
目前在我国,哪怕一个人要养活多名家庭成员,但只要他的个人收入超过了免征额,就必须与养活家庭成员比他少得多的人一样纳税,这显然会加大低收入家庭的生活压力。而在国外并非如此。实行个税免征额与物价涨跌等经济指标挂钩,实现指数化、动态化调整和以家庭为主体征收个税,早就是欧美一些国家的通行做法。据有关资料,在德国,个税免征额每年都要随物价指数等经济指标做一次微调,以保障公众收入不受影响;在美国,个税的免征额是随纳税人家庭结构及个人情况的不同而不同,抚养孩子、赡养老人的家庭将得到税收优惠。这些国家的个税制度相对于我国来说,在免税额的调整上显然要易于操作一些,税负也显得更趋公平合理、更趋人性化一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