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发展观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必须以务实的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真正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为此,在学习实践活动中应坚持“四个第一”。
坚持把理论武装作为第一要求。紧紧围绕党员干部受教育的目标要求,坚持把理论武装作为第一要求,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始终保持理论上的清醒和政治上的坚定,准确把握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意义、时代背景、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学会运用科学发展观去谋划科学发展、引领科学发展,做到在真学上有新提高、在真懂上有新深化、在真信上有新体会、在真用上有新实效。
坚持把科学发展作为第一任务。实现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应紧紧围绕科学发展上水平的目标要求,坚持把科学发展作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第一任务,使广大党员干部以全局的胸怀统揽科学发展,统筹兼顾地谋划全局、抓住关键、协调各方、整体推进;以长远的眼光谋划科学发展,切实把发展的基础、发展的条件、发展的前景有机统一起来;以务实的精神推动科学发展,切实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的程度结合起来,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使发展思路符合实情、发展目标切合实际,推动科学发展取得实效。
坚持把维护稳定作为第一责任。维护稳定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任务。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各种利益关系调整不断深化,维护稳定的任务十分繁重。党员干部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着眼于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努力保障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稳定。应认真探索化解社会矛盾的途径和方法,建立和完善解决社会矛盾的长效机制,积极推动维稳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加强和改进社会管理,切实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当地、解决在初始阶段,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为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营造更加和谐稳定的环境。
坚持把改善民生作为第一标准。民生问题不仅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而且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应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得实惠的目标要求,始终坚持把改善民生作为第一标准,树立为民理念、强化为民意识、落实为民举措,把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作为制定决策的根本依据,把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检验学习实践活动成效的重要标准,在改善民生方面下功夫、出实招、讲实效。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多办顺民意、解民忧、增民利的实事,多做打基础、利长远、惠百姓的好事,切实把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难事办好、急事办妥、大事办成,使学习实践活动成为解决实际问题、满足人民愿望的过程,努力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