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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传播的有效性分析 |
2009-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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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传播过程中,我们要实现传播的有效性,必须提高意识形态传播主体的素质,客观分析传播对象思想实际,有效控制意识形态传播过程。
如何加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是当前理论界研究的热门话题。学者们从不同学科、不同角度对此进行了深入探讨,并提出了许多真知灼见。然而,大多数研究成果停留在加强意识形态建设重要性和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自身理论创新的论述上,对于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如何深入人心,并得到人民群众的实质认同的研究甚少。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虽为科学的意识形态,但如果不能得到群众的认同,不为被群众有效地接受和掌握,就无法转化为巨大的物质力量。因此,研究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传播的有效性问题,也应成为探讨意识形态建设重要课题之一。为此,笔者试图运用传播学知识,从技术层面探讨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传播的有效性问题。
提高传播主体素质,增强传播主体的工作效能
在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传播过程中,党政宣传部门的工作人员是信息传播的主体,他们始终处于主导地位,发挥着引导作用。作为传播主体的意识形态的宣传人员,他们的自身素质高低,直接影响他们在意识形态传播过程中的作用发挥和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传播的有效性。虽然影响意识形态宣传者传播效能的主体性因素是多样的,但从它们在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传播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来看,意识形态宣传者的自身形象、传播技能以及信息意识是相对比较重要的几个因素。
(一)主体形象。在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传播过程中,意识形态宣传者所传播的思想信息能否被传播对象所接受,往往与宣传者的自身形象有关,如个人品质、人格魅力、权威影响等。一般来说,具有良好个人形象的宣传者所传播的思想信息比较容易被社会大众加以接纳和认可,这是因为社会大众由于将其对宣传者的人格信任投射到其所传播的内容上。另外,我们还可以看到,意识形态宣传者的传播效果不仅与其自身的形象有关,而且还与社会大众对其所在的组织形象的评价有关。比如,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党部分同志的腐败行为破坏了党组织的形象,进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大众对我们党所宣传的意识形态内容的认同。因此,要提高社会意识形态传播效果,必须在提高意识形态宣传者自身的形象的同时,还要不断塑造我们党政部门良好的组织形象。
(二)传播技能。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传播不是一个简单将意识形态内容通过多种媒体加以传达就能实现预期效果的活动。在一定程度上,意识形态传播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活动。意识形态宣传者能否掌握这项传播技能,直接关系到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传播的有效性。我们这里所讲传播技能主要体现在意识形态传播过程的各个环节中,用传播学的语言说,就是确定概念的技能、选择传播通道的技能、编码的技能、吸引教育对象的技能等等。简单地说,主要表现为准确的理解和把握意识形态内容的实质和精髓的能力、将意识形态的原初语言转化为能被民众所有接受的语言能力、恰当选择传播载体的能力等。在实践中,并非每个意识形态宣传者都能掌握和使用这些传播技能。因此,加强意识形态宣传者的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的意识形态传播技能,是提高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传播效果的重要手段。
(三)信息意识。意识形态宣传者的信息意识也是影响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传播效果的关键因素。这里所说的信息意识,主要是指宣传者在意识形态传播的过程中对各种思想信息的流动所起反应的一种心理状态。这种信息意识,这不仅表现在传播意识形态过程中,还应表现在意识形态传播的反馈阶段。对于前者,大多数宣传者都有比较好的意识,都能时刻关注思想信息的传递情况,但对于后者,许多宣传者就缺乏信息意识了。这在实际工作中表现为,部分意识形态宣传者只管将意识形态内容传播出去,至于社会大众对此有何反应、是否接受传播的内容却不做任何的调查和分析。由于宣传者忽视反馈信息,无法知晓社会大众对意识形态内容的接受程度,结果使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传播的效果大打折扣。因此,要提高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传播效果,必须增强意识形态宣传者的信息意识,全程关注和把握意识形态传播中的信息流动。
分析传播对象实际,提高传播对象的接受效果
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传播效果,虽然与意识形态宣传者的自身形象、传播技能以及信息意识密切相关,但这还必须建立意识形态宣传者对社会大众的思想状态的准确分析和判断上,否则即便宣传者具有良好的形象、高超的传播技能,在无视社会大众思想实际情况下,也无法实现预期目标。为此,意识形态宣传者要提高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传播效果,必须关注传播对象以下几方面的情况:
(一)兴趣程度。以意识形态为内容的思想信息与其他信息最大的区别在于它一般具有浓厚的政治性色彩,而且这些信息的传播机构大多也是政治性机构。在当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大众更加趋向于获取各种非政治性的信息,如经济信息、文化信息等,而对政治性机构发布的政治类信息兴趣不是太大。加之,意识形态给社会大众带来的利益是潜在的、间接的、长远的,社会大众一般不容易能体会其价值所在。所以,在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传播过程中,始终有少数人对意识形态内容的接受兴趣不大,甚至还会出现逆反心理或抵触心理。因此,如何科学地表达意识形态的内容,使之符合社会大众的心理状态,激发他们的接受兴趣,是宣传者提高意识形态传播效果的重要目标。
(二)接受心理。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传播的对象头脑并非是空白一片,而是具有一定思想观念和文化水平的主体性人。由于他们的知识文化水平、思想观念都是参差不齐,因而在理解、把握和接受意识形态内容的能力方面必然存在很大的差异。从传播心理学角度看,受众接受传播者的观点过程是一个非常复杂的心理过程,仅就受众而言,它既要受受众自身知识文化水平高低的制约,又要受其内在心理接受图式的影响。一般来说,受众比较容易接受与他们具有共同知识背景、相近思想观念的传播者所表达的观点,回避或排斥与自己不一致的那些观点。因此,意识形态传播者在进行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传播时,必须认真分析受众的基本知识水平、心理特征,正视他们接受能力方面的差异,有针对性地开展意识形态传播活动。
(三)“意见领袖”。提高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传播效果,除了要注意社会大众的整体情况外,还要关注社会大众中的“意见领袖”。所谓“意见领袖”是指在非正式群体中具有一定号召力,能对其他社会成员产生特殊影响力的个别人物。一般来说,经过“意见领袖”加工和改造过的思想观念比较容易被其他社会成员加以接受。但“意见领袖”只某个特定群体的观念主导者,场所的变更可能会导致他们地位和优势的丧失。尽管如此,他们的在特定人群的影响力还是不可忽视的。因此,在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传播过程中,意识形态的宣传者要善于发现特定群体中“意见领袖”,并对之恰当的引导,发挥他们的意识形态传播功能。
准确把握传播过程,实现传播过程的有效控制
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传播也会受到意识形态传播过程的影响。有时,情况恰恰是因为意识形态在传播过程的某个环节出现了问题,而导致传播失败。一般来说,要有效控制意识形态传播过程,必须正确把握意识形态传播过程的几个重要构成要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思想信息。意识形态的内容是意识形态宣传者所要传播的思想信息。而思想信息的质量是影响其在传播过程中能否顺利通达的重要因素。从量的角度看,宣传者者传播的意识形态的内容量不能太多也不能太少。就传播对象而言,信息量太多,无法全部接受;信息量太少,无法满足其接受的需要。就宣传者而言,信息量太多,可能会给他的传播带来过大的压力;信息量太少,又会使其工作失去挑战性而显得无趣。因此,量的多少要根据大众的接受能力和宣传者的传播能力大小来决定。从质的角度看,所要传播的意识形态内容的科学性、清晰度是影响其是否有效传播的两个重要指标。尤其在当今价值观存在多元化的社会背景下,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内容如在这两个指标上没有好的体现,势必会被其他性质的意识形态所消解。因此,在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传播过程中,意识形态宣传者在传播意识形态之前,一定要注意把握好思想信息的质和量的问题。
(二)传播通道。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传播离不开传播通道。传播通道是传递思想信息的通道,其通畅程度、运载能力、数量大小都直接影响到意识形态的传播效果。从当前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传播实践来看,意识形态的传播通道比较通畅,但反馈通道要么太窄,要么根本没有。另外,随着当前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当前信息传播的通道呈多元化趋势,运载能力也越来越强,但真正服务于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传播,承载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传播功能的通道还是比较少,或者开发了一些,但真正能发挥效果的不多。因此,当前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传播通道建设的本质问题,如何健全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传播的反馈渠道,如何最大限度的高效地使用新型传播通道。惟有解决好这些问题,才能大大增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传播的有效性。
(三)外部干扰。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传播并非是封闭环境下进行的,其传播的各种通道皆受到外界环境的影响。在这些影响中,有正面的信息,也有负面的信息。前者有利于强化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传播和接受,但后者往往起到干扰作用,妨碍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顺利传播,这些干扰的信息被称之为信息噪音。在过去传播通道比较单一的情况下,信息噪音的影响一般也比较小,但随着信息传播通道的日益多元化和运载能力的日益增强,信息噪音借以产生负面影响的能力也越来越强。因此,新时期,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要想实现有效传播,意识形态宣传者必须善于发现信息噪音,排除它们的干扰,并积极利用有利于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传播的其他辅助信息,增强自己的信息传递能力。免费咨询注册香港公司:www.hkatreg.net.cn,香港公司注册www.hongk13.com免费咨询注册香港公司:www.hkatreg.net.cn,香港公司注册www.hongk13.com免费咨询注册香港公司:www.hkatreg.net.cn,香港公司注册www.hongk1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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