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2008年)
中华全国总工会
中国工会十四大以来的五年是不平凡的五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环境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任务,全国各级工会在党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努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充分发挥组织职工、引导职工、服务职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作用,各项工作全面推进,在推动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一、团结动员广大职工建功立业,充分发挥了工人阶级在推动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中的主力军作用
面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给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五年来,各级工会坚持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紧紧围绕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把团结组织广大职工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作为新世纪新阶段的根本任务,扎实推进群众性建功立业活动,激发和调动了职工立足本职、争创一流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进一步发展了工人阶级先进性,展示了工人阶级的时代风采,工人阶级的主力军作用进一步发挥。
“当好主力军、建功‘十一五’、和谐奔小康”主题竞赛不断深入。各级工会落实《关于团结动员广大职工为实现“十一五”规划建功立业的决议》精神,围绕提高职工技能水平,开展培养知识技能型、技术技能型、复合技能型高技能人才竞赛;围绕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开展以小革新、小发明、小改造、小设计、小建议为重点的技术创新竞赛;围绕节能降耗、实现经济发展目标,开展“我为节能减排做贡献”和多种形式的建功立业竞赛活动。竞赛活动主题突出、特色鲜明、成效显著。“当好主力军、建功‘十一五’、和谐奔小康”主题竞赛,已成为工会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载体。
重点工程劳动竞赛取得明显成效。全国总工会在总结自1997年开始的三峡工程建设劳动竞赛经验的基础上,先后在青藏铁路建设工程、杭州湾大桥工程、北京奥运工程、上海世博会工程和金沙江水电工程等国家重点工程建设中组织开展了劳动竞赛。这些劳动竞赛在发挥参建各方积极性、激发职工潜能、推进技术进步、促进工程任务完成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重点工程劳动竞赛已成为重点工程建设中不可缺少的重要内容,受到建设单位行政领导的高度重视。目前,各省市重点工程建设工地已经普遍开展劳动竞赛。
创建“工人先锋号”活动在各行各业全面开展。2007年8月,全国总工会召开部署创建“工人先锋号”活动电视电话会议,下发了《关于深入开展创建“工人先锋号”活动实施意见》,要求围绕创一流工作、一流服务、一流业绩、一流团队开展创建活动。创建活动在全国各行各业由点到面普遍开展,目前,创建“工人先锋号”活动成为推进“当好主力军、建功‘十一五’、和谐奔小康”竞赛活动的重要抓手。2008年4月,全国总工会首批命名了1055个全国“工人先锋号”,各省(区、市)、全国产业工会命名的“工人先锋号”有5221个。
“我为节能减排做贡献”活动产生积极影响。全国总工会于2005年7月发出《关于动员全国职工为建设节约型社会做贡献的通知》,2007年8月与国家发改委等17个部委共同制定下发《节能减排全民行动实施方案》,2008年1月发出《关于在全国职工中广泛开展“我为节能减排做贡献”活动的通知》,还与国家发改委联合发文,建立了职工节能减排义务监督员队伍。为进一步推动节能减排,全国总工会将2008年3月作为“职工节能减排活动月”,召开了启动仪式电视电话会议,举行了节能减排知识竞赛,发布了100项职工节能减排技术创新成果,表彰了1000条节能减排合理化建议。各级工会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组织开展了声势浩大、形式多样的职工节能减排活动。
职工技术创新活动蓬勃开展。面对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要求,各级工会把造就一大批知识技能型、技术技能型、复合技能型高技能人才与普遍提高职工技能水平结合起来,广泛开展岗位练兵、技术比武、师徒帮教、推广先进操作法、评聘“首席工人”等“学技术、练本领”活动,一大批知识型、创新性、专家型工人脱颖而出,推动形成了“劳动光荣、知识崇高、人才宝贵、创造伟大”的社会氛围。2003年以来,全国总工会与科技部、劳动保障部先后举办了两届全国职工职业技能大赛,并授予技能大赛第一名选手全国五一劳动奖章,极大地激发了职工学技术、练本领的积极性,为一线职工岗位成才搭建了平台。近几年来,全国每年都有上百个工种、千万名以上职工参加各类技能比赛,数以万计职工通过技能比赛晋升了技术等级,培养和造就了一大批高技能人才。职工技术创新成果大量涌现。2003年,全国总工会制订了《职工技术成果奖奖励暂行办法》,并于2004年、2007年两次与科技部、劳动保障部对群众性科技攻关、技术革新和发明创造方面取得的重大技术成果进行评选表彰,各地推荐上报的职工技术创新成果近500项,对一、二等奖成果第一完成人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调动了职工参与技术创新活动的热情,职工技术创新成果的数量和质量不断提高。与此同时,各省(区、市)职工技术创新成果评选表彰也普遍开展。2007年,一汽大众汽车公司王洪军和上海宝钢集团韩明明两位工人的技术创新成果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实现了工人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零的突破。几年来,全国总工会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举办了“状元360超级钳工”专题电视节目、“2007劳动榜样”系列电视宣传活动,推荐了一批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和全国技术能手,组织了职工科技创新先进事迹报告团巡回演讲和高技能人才技能展示活动,推出了许振超、李斌、邓建军、孔祥瑞、王亮、王洪军、窦铁成等一批高技能人才楷模,调动了职工岗位成才的积极性,在广大职工中掀起了学技术、比技能,立足本职、争创一流的热潮,有力地推动了职工队伍技术素质的提高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劳模管理服务进一步加强。各级工会大力弘扬劳模精神,突出宣传不同类型的劳模典型,重视发挥劳模作用,积极探索和完善培养劳模、选树劳模、表彰劳模、关爱劳模和激励劳模的工作机制,热情为劳模服务。从2005年起,全国总工会每年“五一”前夕集中授予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有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奖章,并对在抢险救灾危急时刻、国家重点工程建设关键阶段、国内外有重大影响事件中有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即时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奖章。五年来,全总集中授予2335个先进集体全国五一劳动奖状、5619名先进个人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对在抗击非典疫情、雨雪冰冻灾害、四川汶川特大地震灾害,实施载人航天工程等国防建设工程和三峡工程、青藏铁路建设工程等国家重点建设工程中作出突出贡献,以及在国际奥林匹克体育竞赛中获得金牌的300个先进集体和563名先进个人即时授予了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奖章。各级工会努力做好劳模生活困难帮扶工作,劳模生活困难得到有效解决。自2003年起,中央财政每年拨出专款向全国劳模发放低收入补助金、特殊困难帮扶金和春节慰问金,五年累计达3.2亿元,年均帮扶全国劳模8700余人。各地也陆续出台了一些解决省(部)级劳模生活困难的政策措施。据不完全统计,2003年以来,已有24个省(区、市)共拨出近4亿元专款用于解决省(部)级劳模生活困难。劳模社会地位进一步提升。每年“五一”期间,全国总工会都组织全国劳模和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代表进京参加庆祝活动。五年来,全国总工会先后命名了26个全国劳模疗休养基地,组织了5600名全国劳模和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到北戴河、青岛等13个地方休养。2007年组织的800名劳模赴北京和北戴河的休养活动,是建国以来人数最多、时间最长、规格最高的一次休养活动,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有241名全国劳模和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当选为党的十七大代表,全国劳模、青岛港工人许振超当选为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劳模管理和服务水平不断规范、提高。各级工会积极探索、完善和创新劳模管理工作。全国总工会在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开设劳模本科班,免试招收了75名符合条件的劳模入学深造。辽宁、天津、青海等地相继出台了劳模评选和管理工作新规定,在工资、就业、医疗、住房、养老等方面提高劳模待遇。湖北、山东等地建立健全劳模管理档案,提高劳模管理信息化水平。
职工技协作用进一步发挥。各级工会加强职工技协组织建设,发展壮大会员,抓好各项制度建设,大力开展技术创新活动,作用进一步显现。五年来,各级职工技协组织开展技术攻关、技术开发项目30.9万项,推广新技术45.3万项,签订技术合同成交项目20.2万项,成交金额197.8亿元。
二、大力提高职工队伍整体素质,不断发展工人阶级先进性
面对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对职工素质提出的新要求,五年来,各级工会充分发挥“大学校”的作用,引导、帮助职工提高自身素质,努力维护职工的精神文化权益,取得了积极的成效。 职工思想政治工作进一步加强,广大职工团结奋斗的思想基础更加巩固。各级工会引导职工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头脑,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积极适应职工思想的独立性、选择性、多变性、差异性明显增强的新情况,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职工,加大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力度。探索职工思想教育的新方法、新途径,广泛开展职工思想道德建设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注重对职工的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五年来,先后开展了“十六大精神进基层”、“知荣辱、树新风、促和谐”、“我为‘十一五’做贡献”、“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和“高举旗帜、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等主题教育活动,大力弘扬伟大的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党的十七大后,及时举办了全国工会宣教领导干部培训班,培训了200名十七大精神宣讲员骨干,迅速开展各种形式的学习宣讲活动,掀起了职工学习十七大精神的热潮。开展了第九届、第十届全国职工职业道德“双十佳”评选表彰活动,与中央文明办等单位联合组织开展了“全国道德模范”评选活动,引导广大职工树立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道德规范。编辑出版了《共建和谐职工道德读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职工读本》等一批职工读物。通过这些工作,努力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提供思想基础和精神动力。
职工素质建设工程全面推进,促进了职工文化技术素质的提高。各级工会按照科教兴国、人才强国战略的要求,深入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着力维护职工的学习权、发展权。2007年,全国基层以上工会表彰创建学习型组织先进单位1.3万个,创建学习型组织先进班组1.67万个,知识型职工标兵和先进个人3.1万人。组织举办了“中国职工学习论坛”,建成了“中华职工学习网”。组织“创争”活动先进事迹报告团赴基层宣讲交流上千场次,数百万职工现场聆听。随着“创争”活动的不断深入,职工队伍学习成长的平台也越来越丰富,终身学习的理念在职工中牢牢树立,促进了广大职工职业技能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的增强。全总会同财政部等十一部委下发了《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企业职工教育培训内容以及经费提取、使用和监督管理的要求,维护职工的职业培训权利。积极推进工会系统各类职工学校改革与发展,建设示范性职工学校和培训基地,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岗位培训,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探索建立富有成效的农民工培训体系,多层次、开放式、社会化的教育载体和平台进一步形成。在一线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工作和居住相对集中的基层企事业单位、城市社区、工业园区、乡(镇)村和重点建设项目工地建立“职工书屋”。全总计划从2008年起连续3年每年投入2000万元,扶持建设3000个全国工会“职工书屋”示范点,五年内在全国兴建5万个“职工书屋”,目前各项工作进展顺利。
大力宣传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推动“工人伟大、劳动光荣”的社会舆论氛围进一步形成。全总与中宣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工人阶级新闻宣传的意见》,努力构建大宣传、大教育、大文化工作格局。各级工会着眼于从舆论宣传上推动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方针的落实,积极借助社会舆论力量,大力宣传工人阶级丰功伟绩和时代风采,扩大对工会工作的宣传,进一步唱响“工人伟大、劳动光荣”的时代主旋律。突出宣传工人阶级的先进典型,重点宣传工人阶级和劳动模范的伟大功绩和精神风貌,推出了许振超、王顺友、李斌、邓建军、陈刚毅、孔祥瑞、陈有德、王亮、王洪军、常雨琴、党素珍、窦铁成、李久林、杨丽以及沈阳鼓风机厂五朵金花、袁振海班组等先进典型。大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工作,对各级工会在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推动和谐社会建设中充分发挥组织职工、引导职工、服务职工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作用的新探索、新实践,对创建“工人先锋号”、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建设、“送温暖”活动、农民工维权、工会组建、工资集体协商、《劳动合同法》实施等重点工作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扩大了工会工作的社会影响。五年来,针对一些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和社会热点问题,如沃尔玛从拒建工会到全国各分店全面建立工会,麦当劳、肯德基等企业涉嫌违法用工,山西洪洞县“黑砖窑”非法用工,华为公司员工辞职竞岗、“血汗工厂”、东莞童工现象等社会热点事件,在第一时间召开新闻发布会、组织记者采访,旗帜鲜明地表达工会的立场、观点和政策主张,努力推动涉及职工人身安全、劳动用工、工资分配等问题的解决,积极引导舆论,促进了职工队伍和社会政治稳定。
职工文体活动蓬勃开展,精神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多彩。各级工会注重加强工会文化阵地建设,大力推动工会文化事业发展,最大限度地发挥工会文化教育阵地的功能,推进职工文化、企业文化建设,职工文化体育活动更趋活跃,广大职工的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多彩,精神面貌更加昂扬向上。积极推进工会职工文化阵地改革与发展,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规律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特点的职工文化建设长效机制,在坚持公益性的基础上激发工会文化阵地的生机和活力,积极探索依托社会力量、按照市场机制组织大型文体活动的工作机制和运作方式。与国家体育总局联合开展全国职工体育示范基地创建工作,促进职工体育活动阵地的建设。成立中国职工文化体育协会,带动各级工会职工文化体育协会的迅速普遍成立。广泛组织职工开展各类文化体育活动,全总组织开展了第二届中国职工艺术节、“五一”晚会、全国亿万职工迎奥运健身活动月、职工奥运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的示范性文化体育活动。其中,与中国文联、中央文明办、中央电视台等单位共同主办的第二届中国职工艺术节历时7个多月,成为一次规模空前的职工文艺盛会。这些示范性文体活动为活跃基层职工文化生活提供了平台,成为特色鲜明、影响广泛的职工文化活动品牌。
三、工会组建工作取得历史性突破,为巩固党的阶级基础和执政地位作出积极贡献
面对职工队伍迅速发展壮大、流动性显著增强、企业用工方式复杂多变、大量职工游离于工会组织之外的状况,以及西方敌对势力西化分化我职工队伍、建立第二工会的图谋,按照“扩大覆盖面、增强凝聚力”的要求,五年来,各级工会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贯彻“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会工作方针,着力加强工会基层组织建设,积极推进基层工作创新,努力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抓好基层、夯实基础。
组建工会和发展会员工作成效显著,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的工会组建新路子。各级工会坚持“党建带动工建、工建服务党建”,全总2007年与中央组织部联合开展了专题调研,推进党工共建工作,目前全国已有20个省(区、市)召开了党工共建工作会议或下发了相关文件,开创了“领导力量统筹、制度规范相融、工作人员兼用、活动载体结合、保障资源共享”的党工共建工作新局面,推动了工会组建工作的发展。各级工会从推动发展、促进和谐的高度,坚持把组建工会作为重中之重来抓。全总制定了关于组建工会和发展会员工作考核奖励办法,下发了关于组织各种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及机关的劳务工加入工会的通知,强化考核,加大投入,推动全国基本形成了自上而下的建会激励体系。积极转变建会方式,把自上而下推动建会与自下而上指导职工自觉建会统一起来;建立完善了建会工作目标分解责任、定期通报、跟踪督查、考核激励、建会筹备金等长效机制;探索出区域性、行业性基层工会、市场工会、项目工会、楼宇工会等多种组织形式;大力加强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切实增强工会的吸引力和凝聚力。截至2008年6月,全国工会基层组织数170.2万个,覆盖单位355.6万个;按2004年经济普查法人单位数计算,外企(含台港澳)、私企建会率分别为81.4%、75.8%;全国工会会员总数20867.5万人,其中,农民工会员人数6674.6万人,全国职工入会率为77.2%。与2003年相比,全国会员净增8527.0万人,连续4年平均净增1600万人。工会组建和发展会员工作实现了又好又快发展,创造了历史最高水平。
突破沃尔玛建会,在国内外产生了重大影响。2006年3月,全总召开了全国工会推进外商投资企业工会组建工作座谈会,传达学习中央领导同志有关重要批示精神,研究部署进一步推进外企建会工作。在全总统一部署、当地党政支持、职工积极参与下,2006年7月29日,沃尔玛晋江店工会在全国率先成立。这一重大突破成功破解了沃尔玛建会的世界性难题,有力地促进了工会组建思路、方式的转变,锻造了一批组建工作骨干。各地工会发扬沃尔玛建会精神,运用沃尔玛建会经验,宣传职工,组织职工,坚持把职工作为建会的主体,带动戴尔、柯达、麦当劳等一大批跨国公司建立了工会组织。
健全“小三级”组织网络,工会的组织基础更加牢固。为适应我国工业化、城镇化的进程,全总及时提出工会组织领导体制要向下延伸。2004年以来,全总先后下发了开展建立乡镇(街道)总工会试点工作、加强乡镇工会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先后3次召开推进全国乡镇(街道)工会建设会议。目前,全国97.8%的乡镇(街道)建立工会组织,有2010家乡镇(街道)建立了总工会,乡镇(街道)专职工会干部总数达24160人,初步解决了乡镇(街道)工会建设的组织形式、人员编制、经费保障等问题。在一些经济发达地区,80%的村(社区)建立了工会组织。工会“小三级”组织网络基本形成。
认真贯彻《企业工会工作条例》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会工作决定》,基层工会活力不断增强。2004年以来,全总先后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会工作决定》和《企业工会工作条例》,并两次召开贯彻《条例》的工作会议,总结推广17个单位的典型经验,重点抓好107个企业的试点工作。各地工会坚持重心下移,制定贯彻《条例》的实施意见,广泛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等活动;企业工会积极贯彻“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的工作原则,规范化建设水平进一步提高,作用进一步发挥。 壮大工会工作者队伍,工会的组织功能得到强化。针对基层工会组织建设任务重、人手少的状况,河北等地工会通过从社会上聘用工会组织员、工会协理员、工会主席助理员等,专门从事工会组建工作。全总专门召开现场会予以推广。目前,全国有23123名职业化工会工作者活跃在工会基层组织建设第一线,壮大了工会工作者队伍,促进了工会运行机制和活动方式的转变。
探索完善基层工会主席产生和保护机制,充分发挥基层工会主席的积极性。各级工会适应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要求,积极探索和完善基层工会主席产生机制,稳步推进工会组织民主建设。据对14个省(区、市)的统计,已有33658个企业工会实行了由会员群众直接选举工会主席。一些地区工会采取从社会上招聘并推荐非公企业工会联合会主席候选人的办法,改变了从企业内部产生工会主席的传统模式,解决了工会干部受劳动关系束缚而不敢维权的问题。全总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企业工会主席产生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企业工会主席产生机制,推进基层工会干部队伍的社会化、职业化。建立基层工会干部权益保护机制,努力为基层工会干部解决后顾之忧。2007年8月全总出台了《企业工会主席合法权益保护暂行办法》,规定了保护内容与措施、保护机制与责任等,并设立了100万元的工会干部权益保障金。目前全国已有27个省(区、市)总工会专门下发文件或设立了基层工会干部权益保障金,一些地市、县级工会也设立了保障金,保障金总额达3650.9万元。
深入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建家的内容和领域进一步拓宽。各级工会着眼于增强基层工会活力,贯彻全总《关于在新形势下深入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的意见》,结合新的形势和任务,拓宽建家领域,充实建家内容,不断推动建家工作的创新发展,使这个已有24年历史的工会工作品牌焕发了新的光彩。在纪念全国总工会成立80周年活动之际,全总表彰了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模范职工小家各1000个。全总与全国工商联连续4年联合召开全国非公有制企业“关爱员工、实现双赢”经验交流暨表彰会议,共对342名关爱员工的优秀民营企业家、333名热爱企业的优秀员工和400家“双爱双评”先进企业进行了表彰,推动了非公有制企业工会工作的开展。
四、坚持以职工为本、主动依法科学维权,促进了和谐企业、和谐劳动关系与和谐社会建设
面对工会维权工作中的大量理论和实践问题,树立和落实“以职工为本,主动依法科学维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维权观,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贯穿在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积极参与、大力帮扶的全过程。五年来,各级工会抓住发展和谐劳动关系这条主线,认真履行代表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神圣职责,加大维权力度,提高维权水平,在代表职工参与社会事务管理、参与立法、劳动法律监督、劳动争议处理、工会法律援助等方面都取得了明显进展,有力地促进了企业劳动关系的和谐与社会和谐稳定。加强维权机制建设,抓住劳动关系的建立、运行、监督、调处等环节,进一步建立健全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创造了社会化维权、双向维权、城际工会维权联动机制等新鲜经验和有效办法,党委领导、政府支持、社会配合、工会运作、职工参与的社会化维权格局初步形成。
积极推动工会与政府联席(联系)会议制度建设。联席会议制度普遍建立并日益规范,逐步向地(市)、县(区)、乡镇(街道)发展。全国有28个省(区、市)建立了工会与政府联席会议制度或召开了有关会议,2007年度有2003个县及县级以上地方工会与同级政府开过联席会议,占县及县级以上地方工会总数的63.6%。目前,全国产业工会已经与对应的2个部委、7个产业局、10个行业协会或联合会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努力解决涉及职工利益和工会工作的突出问题。
大力推进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建设。全国省、市、县三级普遍建立了三方机制,并已经向乡镇、街道和各类工业园区延伸。2007年,全国共建立各级三方机制10702个,比2003年增长111.4%。国家级三方成立了劳动关系法律政策研究委员会、企业工资分配研究委员会和集体协商研究委员会,国家和地方各级三方机制普遍建立了例会制度,设立了常设办公室,加强了三方机构建设。国家三方会议下发了协调劳动关系工作的一系列文件,指导各地三方开展工作,推动实施劳动合同三年行动计划、研究促进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落实,建立健全劳动争议协调处理机制,大力开展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活动。同时,国家和地方各级三方机制每年围绕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解决拖欠职工工资、促进劳动就业、完善社会保险制度、实行最低工资标准等劳动关系方面的突出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议,联合开展行动,促进问题的解决。 积极参与立法和执法监督。把推动健全劳动法律体系作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开展工会工作的重要基础,大力加强涉及职工切身利益和工会工作的立法和政策参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法律体系进一步完善。近年来,全总重点参与了《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企业破产法》、《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制定工作。在《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三部法律制定中,全总组织力量,全会积极参与,深入调研论证,充分反映广大职工群众和各级工会组织的意见和建议。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开征求《劳动合同法》(草案)意见收到的近20万件修改意见和建议中,63%的意见、建议来自职工群众和工会。全总对三部法律草案所提出的意见与建议,得到了立法机关的高度重视,绝大多数被采纳、吸收。地方工会参与立法工作也取得了很大成效,不少地方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出台了一批保障职工和工会权益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仅2007年,各地工会就参与了210部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的制定工作。目前,31个省(区、市)都依据修改后的《工会法》制定或修改了实施《工会法》办法,22个省(区、市)制定了集体合同法规、规章,18个省(区、市)制定了22个企业民主管理法规、规章。各级工会积极配合人大开展了《工会法》、《劳动法》、《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协助行政部门搞好劳动监察,配合政协视察。通过加强参与立法和执法监督检查,为保障和发展职工合法权益创造了更加有利的环境。
推动基层协调劳动关系机制进一步健全。抓住劳动合同、集体合同与职代会三个关键环节,推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建设,促进了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双赢、和谐稳定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的建立。全总会同有关部门先后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通知》、《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三年行动计划》、《关于做好帮助和指导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工作的意见》等文件,指导和推动劳动合同工作。2006年,国家三方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全面部署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三年行动计划,重点推动非公有制企业和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工作。截至2007年9月底,全国已建工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达8773.2万人,其中农民工2554.7万人。各级工会立足规范、提高质量,大力推行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全总积极参与《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和《集体合同规定》的制定,促进了集体合同制度的规范。全总召开了全国工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经验交流会,推进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健全完善。各级工会积极推进世界500强等跨国公司在华企业签订集体合同工作,到2008年9月16日沃尔玛在华108家建会企业全部开展了集体协商并签订了集体合同。截至2008年6月,共签订集体合同109.1万份,覆盖企业183.4万家,覆盖职工1.4亿人,分别比2003年增长62.1%、51.0%和38.6%。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覆盖企业105.3万家, 覆盖职工4879.5万人。
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民主管理制度普遍推行。在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普遍建立职代会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向非公有制企业拓展。据统计,到2007年9月底,全国有108.6万家企事业单位建立了职代会制度,其中,公有制企业14.8万家,非公有制企业70.9万家。铁路、电力、国防、邮政、通信等行业的职代会建制率多年保持在90%以上。厂务公开制度不断深化,截至2007年9月底,全国实行厂务公开制度的企事业单位已达94.5万家,其中,公有制企业13.3万家,非公有制企业62万家。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有了新的发展,全国建立职工董事制度的企业有8.5万家,建立职工监事制度的企业有8.3万家。
扎实推进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各级工会以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为主线,广泛开展了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把工会的各项工作统筹落实到企业中去,使创建活动成为工会工作的响亮品牌。2006年以来,全总下发了《关于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的意见》,会同有关部门下发了《关于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工业园区活动的通知》,2007年8月,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召开全国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工业园区活动表彰暨经验交流会议。全总及时总结了慈溪、邯郸、哈尔滨、镇江、威海等地的经验,推动了创建活动的深入发展。目前,各省(区、市)都已开展了创建活动,各地以非公企业为重点努力扩大创建活动的覆盖面,全国已建工会企业开展创建活动的达60%左右。
维护国有改制企业职工合法权益工作得到加强。全总和各省(区、市)总工会加强对工会参与国有企业改制的指导,积极参与国有企业重组改制和关闭破产工作,监督和督促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落实。全总重点参与了《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实行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和分流安置富余人员中劳动关系的处理办法》等文件的制定。各级工会依法监督规范企业裁员行为,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将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家庭纳入城市低保范围,督促国有改制和破产企业落实职工社会保障权利,做好下岗分流职工社会保险关系的接续工作。 促进社会性别平等和维护女职工特殊权益。各级工会进一步加强女职工组织建设。截至2007年9月,全国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已达92.9万个,比2003年增长100.4%。截至2008年6月,工会女会员已达7243.7万人,比2003年增长57.4%;专、兼职女职工工作干部150.9万人,比2003年增长57.4%。推动女职工权益保护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建立健全维护女职工权益的长效机制,努力为广大女职工办实事办好事,促进改善女职工的劳动环境和条件。目前,全国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签订数达50.29万个,覆盖企业54.21万家,覆盖女职工2940.5万人。建立女职工互助互济基金,开办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合作保险,积极帮助困难女职工解决就业、就医、住房、子女就学等方面的困难。开展对单亲困难女职工子女助学活动,据对24个省(区、市)的不完全统计,共资助困难女职工子女6万余人,其中女农民工子女1.7万余人。
劳动争议调解发挥积极作用。各级工会着力健全和完善劳动争议调解制度和劳动关系预警机制,努力把劳动关系矛盾化解在基层。2006年,在全总的积极参与和推动下,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2007年,全总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的若干意见》,推动了工会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加强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和队伍建设,2007年,全国各级工会建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32.2万个,比上年增加5.4万个,其中区域性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1.1万个,比上年增加790个。各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受理劳动争议40.6万件,其中区域性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受理8.7万件,调解成功7.2万件,占82.9%。充分发挥工会信访部门、“12351”职工热线电话和信息中心的作用,及时了解职工群众的利益诉求。同劳动部门、企业家组织联合建立劳动争议预警和应急机制7692个,有力地维护了企业和社会稳定。
工会法律援助工作取得新进展。各级工会积极推动工会法律援助机构建设,全国建立工会法律援助服务机构6178个,2007年为职工提供咨询代书等服务7.5万件,受理法律援助案件4.6万件,处理2.9万件。工会公职律师试点工作进展顺利,在工会依法维权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全国总工会与司法部、全国律师协会联合组织开展“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评选表彰活动,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劳动法律监督力度进一步加大。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网络基本形成,截至2008年6月,全国工会建立劳动法律监督组织33.2万个。加大对侵犯职工合法权益重大案件的监督力度,对山西洪洞县“黑砖窑”、麦当劳和肯德基等企业涉嫌违法用工、华为公司辞职竞岗等事件进行调查处理,参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九部委对全国18个省(区、市)开展的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督察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查处非法用工,参与检查“四小”及其他用人单位62万户,参与调查处理劳动违法案件33.1万件。大力推进工会系统“五五”普法,组织开展“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取得较好效果。
五、推动解决职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职工办实事好事取得明显成绩
面对日益突出的劳动关系矛盾和职工群众更加迫切的维权需要,五年来,各级工会紧紧围绕广大职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强化宏观参与,加大困难职工帮扶力度,打造工会工作品牌,积极为广大职工和农民工办实事好事,取得了明显成效。
源头参与取得新进展。各级工会积极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法规的研究制定,及时反映职工的意愿和呼声,提出建议和主张。2003年以来,先后参与了《社会保险法》、《企业工资条例》、《残疾人就业条例》、《工伤保险条例修正案》、《农民工养老保险办法》等的制定和修改,参与政府促进就业等政策的制定,许多意见都得到采纳,从源头上保障了职工群众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利益。积极开展对就业再就业、治理工资拖欠、关闭破产和改制重组企业职工安置等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努力促进职工各项合法权益的落实。
促进就业再就业取得新成效。各级工会发挥优势、突出特色,积极协助政府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以“零就业家庭”和“4050人员”为重点对象,以技能培训和创业指导为重点内容,先后实施了“3年3个150万促进就业再就业工作计划”和“工会5?1促进就业行动”,与有关部门联合开展民营企业招聘周,取得了显著成效。截至2005年底,已经成功介绍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55.3万人次,培训下岗失业人员223.9万人次,安置和扶持220.2万人实现了再就业,全国各级工会系统小额信贷余额达到4.2亿元,累计扶持14.2万名下岗失业人员自主创业,超额完成了原定的工作目标。截至2007年底,工会共建立职业介绍机构2761个,累计成功介绍职工就业708.7万人次,其中下岗失业人员455.4万人次;建立职业培训机构2924个,累计培训909.3万人次,其中下岗失业人员588.5万人次,接受培训的下岗失业人员中实现再就业的341.4万人次。三届民营企业招聘周共吸引了26.6万户民营企业参加,202万求职者签订了就业意向协议。
维护职工收入分配权益取得新成绩。积极参与政府有关工资分配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研究制定,推动建立工资的决定机制、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开展工资清欠工作,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推动解决拖欠职工工资问题。目前,多数省份基本解决了国有企业工资历史拖欠问题。推动建立工资保证准备金和欠薪报告制度,目前有27个省份在特定行业建立了工资保证金制度,一些省市建立了欠薪报告制度。全总在参与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情况的研究中提出,要完善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全面建立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建立最低工资标准的正常调整机制,提高最低工资水平。目前各省份都建立了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制度。全总与有关部门就促使企业合理提高普通职工工资水平问题开展专题调研,总结和推广上海、江苏、天津等地经验,积极推动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的建立。
困难职工帮扶工作迈上新台阶。各级工会大力加强困难职工帮扶工作,送温暖活动、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和金秋助学活动已经成为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工会工作品牌。从2003年到2007年,全国各级工会通过自筹资金、政府拨款、职工和社会捐助等形式累计筹集送温暖资金129.4亿元,走访慰问了53.2万家(次)困难企业和2610.6万户(次)困难职工家庭。大力加强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建设,目前全国工会共建立地市级以上帮扶中心371家,县级帮扶中心2604家,100%的地级城市和91%的县级城镇已建立帮扶中心,实现了信息化管理,覆盖全国的困难职工帮扶工作网络基本形成。目前全国各级帮扶中心累计筹集帮扶资金42亿元,帮扶困难职工2090.2万人次,建立了扶贫超市353家、爱心医院或药店631家,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已经成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发挥了拾遗补缺的作用。金秋助学活动深入开展,各级工会整合内外资源,丰富助学形式,筹款数额大幅上升,资助人数显著增加,3年来共筹集资金15.7亿元,帮助169.7万多名困难职工子女圆了上学梦。
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取得新突破。各级工会认真贯彻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努力为农民工办好事实事,在全社会叫响做实“农民工有困难、要维权找工会”。积极参与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的制定,推动政府制定有关改善农民工生产生活条件的政策法规。全总制定了《关于推进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十项工作机制建设的意见》等文件,建立了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工作机制。总结了信阳“源头入会、属地管理,联合互动、双向维权”的经验,推广了“一次入会、务工享用、持证转移、进出登记、全国通用”的农民工会籍管理制度,目前已有50多个城市建立了农民工城际间维权协作机制。积极协助政府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截至2007年7月底,全国累计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433.2亿元。在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开设专门的农民工帮扶窗口,为农民工提供办理入会、职业介绍、技能培训、法律维权、应急生活救助等一条龙服务。广泛开展为农民工送温暖、送文化、送清凉、送健康、送安全等活动。全总拨出1000万元专款在全国建立了200多个流动电影放映队,成立了31所农民工业余学校,在农民工相对集中的企业和工地建立农民工文化工作服务站(室),组织文艺小分队下基层为农民工服务,对1000万人次的农民工进行安全卫生知识教育培训。将农民工纳入“两节”送温暖和金秋助学活动的重点对象,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的突出困难,仅2007年元旦春节期间就走访慰问了农民工165.7万人,发放慰问款物合计2.5亿元,2006年和2007年共帮助25.9万名困难农民工子女解决了就学问题。推动改善农民工生产生活条件,筹集慰问资金1.4亿元,开展改善农民工生产生活条件、防暑平安度夏活动。积极开展“农民工平安返乡行动”,仅2007年春节前就协助有关部门安排农民工专列187辆、包专车65494辆,为农民工购买团体票722.7万张,运送3029.6万农民工平安返回家乡,为农民工争取返乡经济补贴1.1亿元,受到广大农民工热烈欢迎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
群众性安全生产工作取得新成果。发动广大职工参与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发挥工会劳动保护组织网络的作用,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推动工会劳动保护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2005年,全总联合有关部门在全国煤炭系统启动了特聘兼职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工作,目前全国24个产煤省份已有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约8万人。广泛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卫生监督检查活动,与有关部门共同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2007年有20万家企业、7000万职工参加了竞赛活动。积极参加重大、特大伤亡事故的处理,健全了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三级网络体系。切实维护农民工职业安全与健康权益,与有关部门联合开展了“关爱农民工生命安全与健康特别行动”,督促整改安全事故隐患4.2万个。在广大职工中开展红丝带健康行动和禁毒活动。
六、工会理论创新成果丰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理论进一步丰富完善
坚持以理论创新推动体制和工作创新,是五年来工会工作的一个鲜明特点。面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给维护职工权益和开展工会工作带来的理论与实践问题,中国工会坚持以党的创新理论为指导,在全会大力弘扬解放思想、求真务实精神,深入开展“组织起来、切实维权”大调研,举办了全国工会领导干部理论高级研讨班,召开了全国工会领导干部理论研讨会,总结推广了各地一批具有鲜明时代特点的典型经验,形成了以理论创新推进工作创新,以调查研究推进重点工作的良好态势,调查研究和理论研讨蔚然成风。五年来,各级工会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着眼时代发展,适应职工要求,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中国工会特色与国外有益经验相结合,贯彻党的方针政策与体现职工的愿望要求相结合,深入研究“建设什么样的工会、怎样建设工会”的重大课题,取得了丰硕的理论成果,确立了“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方针,提出了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的战略思想,阐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维权观,确定了建立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的目标,明确了“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的企业工会工作原则,提出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的重大课题,形成了系统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理论,有力地推动了工会工作健康发展。
确立了“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会工作方针。深刻揭示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工会工作的特点和规律,为新形势下的工会工作确定了重点、明确了要求。“组织起来”是工会做好一切工作的前提,要落实“扩大覆盖面、增强凝聚力”的要求,把职工群众最充分地组织到工会中来,把工会组织的活力最充分地激发出来,维护工人阶级的团结和工会组织的统一,把广大职工更加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增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切实维权”是工会组织的神圣职责,必须全面维护职工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权益,重点维护好普通职工、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等群体的利益,保护、调动、发挥职工积极性。
强调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要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切实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大力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维护工人阶级的团结和工会组织的统一,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会对外交往,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加强自身建设,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中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重要作用,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
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维权观。强调中国工会必须全面履行各项社会职能、突出维护职能,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更好地代表和维护职工群众的具体利益,树立和落实“以职工为本、主动依法科学维权”的维权观,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贯穿于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积极参与、大力帮扶的全过程,从而明确了新形势下工会“维护什么、怎样维护”的重大问题。要坚持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与维护职工群众具体利益相统一的维权原则,和谐发展、互利共赢的理念,竭诚为职工群众服务的维权宗旨,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维权方法,党政主导、工会运作的社会化维权格局。
明确了建立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的目标。强调要正确认识我国劳动关系的特点,以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为主线,推动劳动关系双方的协商共谋、机制共建、效益共创、利益共享,建立和发展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最大限度地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职工群众的根本利益,推动解决职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激发职工群众的参与热情和创造活力,使广大职工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提出了“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的企业工会工作原则。要求把促进企业发展作为实现职工利益的前提,把维护职工权益作为推动企业发展的基础,把企业工会建设成为“坚持党的领导、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团结职工群众”相统一的职工之家,明确了加强企业工会工作的重要遵循,使企业工会更好地找准位置、体现价值、有所作为。
这些重要理论创新成果,涵盖中国工会的力量源泉、性质地位、职能作用、方针原则、维权理念、最终目标、发展战略等方面的内容,明确中国工会和西方工会的本质区别和显著不同,回答了新形势下“建设什么样的工会”和“怎样建设工会”的重大问题,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理论,对于推动工会工作的创新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七、全面加强工会对外交往,工会国际工作开创新局面
面对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和国际工运格局的重大变化,五年来,中国工会坚持“独立自主、互相尊重、求同存异、加强合作、增进友谊”的对外工作方针,既学习和借鉴外国工会的有益经验,又不照搬外国工会的发展模式,广泛促进交流,加强国际合作,推进双边和多边活动,全面加强工会对外交流交往,积极应对国际工会事务中单边主义、霸权主义,推动形成公正合理的国际工会运动新秩序,逐步扭转了被动局面,形成了有中国特色的工会对外交往格局,工会外事工作取得重大进展,中国工会的国际影响进一步扩大。
连续成功举办“经济全球化与工会”国际论坛,创新对外工作平台。2004年10月以来,在全总与世界工联、非工统、阿拉伯工联、拉美工人中央工会等部分国际和区域友好工会组织的共同倡议和努力下,发起举办了“经济全球化与工会”国际论坛,迄今已成功举办了四届。论坛围绕国际工运和国际劳工领域中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就经济全球化对国际工会运动的影响与对策、国际工运形势和发展趋势、促进就业、消除贫困等众多工会工作的前沿性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和讨论,形成了广泛的共识。2004年10月11日,胡锦涛总书记会见出席首届经济全球化与工会国际论坛的外国工会组织领导人,2008年1月7日出席“2008’经济全球化与工会”国际论坛开幕式并致辞,就经济全球化、可持续发展、体面劳动与工会工作问题阐发了中国的立场和观点,赢得了热烈反响,引起了国际劳工界的高度重视。通过论坛这个平台,宣传了中国工会维权工作和构建民主和谐的国际工会关系的主张,团结和凝聚了发展中国家的工会力量,影响逐步扩大,成效日益显著。现在,论坛已成为国际工会运动中一个真诚友好、平等交流的平台,坦诚开放、包容多样的讲坛,民主协商、共谋发展的机制,越来越受到欢迎。
加强与广大发展中国家工会的交流与合作,传统友谊不断巩固和加深。近年来,全总分别主办了“非洲工会研讨班”、“阿拉伯国家工会研讨会”、“拉美安第斯国家工会研讨会”、“东盟国家工会研讨班”、“东欧国家工会研讨会”等工会领导人研讨班,邀请了来自亚、非、拉和中东欧地区工会领导人来华参加,增进了相互了解与友好合作关系。全总领导率团对印度、越南、朝鲜、科威特、叙利亚、坦桑尼亚、毛里求斯、肯尼亚、巴西、委内瑞拉和秘鲁等发展中国家进行友好访问。同时,全总加大对发展中国家工会援助的力度,援建非工统恩克鲁玛劳工学院宿舍楼项目,向加纳、民主刚果、塞舌尔、尼日尔、乌干达等发展中国家工会提供了援助,得到受援国的高度评价。加强援外培训,培养“知华”、“亲华”的工会领导人。
积极开展对未建交国工会工作。配合国家总体外交,与未建交国工会进行了广泛接触,先后邀请布基纳法索、斯威士兰、冈比亚、危地马拉、洪都拉斯、萨尔瓦多、尼加拉瓜、巴拿马和多米尼加共和国等国工会领导人来华访问。向一些未建交国工会组织提供了物资援助,并利用多边场合开展对未建交国工会领导人的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与欧美大国工会和国际工会组织关系取得突破性进展。积极加强与欧美大国工会的交往,2007年5月,美国变革谋胜利工会联合会主席率下属主要产业工会领导人应邀对华进行了正式友好访问,实现了中美工会交往的重要突破,在国际工运中产生了重要影响。成功接待英国职工大会总书记、德工联主席等西方工会重要领导人。在与大国工会接触过程中,积极扩大实质性交流,主动宣传我国工会维护职工权益的主要工作和成就,展示具有中国特色的做法与经验,增进了西方工会人士对中国国情和中国工会的了解,推动了双边关系的发展。抓住国际工运格局变化的契机,推动国际工联调整对话政策,首次通过平等协商的方式,妥善解决了中国工会在国际劳工局理事会工人组席位的问题,中国工会国际活动空间进一步拓展,国际影响日益扩大。
工会国际调研工作和对外宣传工作进一步加强。认真研究国际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成功做法,密切跟踪国内外工会运动重大事件,深入研究国际工会运动重大问题,创新工会对外宣传的载体,加强工会对外宣传工作,努力树立中国工会的国际新形象。
八、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推进工会自身建设,工会组织活力进一步增强
五年来,各级工会组织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以改革的精神加强自身建设,推进工会组织体制、运行机制和活动方式创新,加强工会干部队伍建设、思想作风建设和物质基础建设,努力把工会建设成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群众组织,进一步焕发了工会组织的生机与活力,增强了工会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工会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按照德才兼备原则和干部“四化”方针,以及“三家、五能力”的标准和要求,着力提升工会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工作能力,进一步加强工会干部队伍建设,努力造就一支素质高、战斗力强、具有较高理论政策水平和扎实工作能力的工会干部队伍。选好配强工会领导班子,推动工会主席按照同级党政副职配备。到2008年1月,全国36个省级工会中已有33个按同级副职配备工会主席。经过调整充实,省级工会领导班子的年龄结构、知识结构更加合理,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市县工会和大型企业工会按同级副职配备工会主席的工作也取得了新的进展。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头脑,抓好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完善工会干部的知识结构,培养了大批熟悉劳动关系、经济管理、劳动就业、工资分配、社会保障、劳动保护和劳动法律等方面知识的工会工作专家。五年来,全国参加地方、产业工会轮训的工会干部有约231.7万人,参加适应性岗位培训的工会干部约288.2万(次)。深化工会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工会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加强工会干部轮岗交流,组织工会干部到基层和企业挂职锻炼,一大批优秀的中青年干部走上各级工会领导岗位。一些地方开展了基层工会主席直选的试点,探索了聘任工会工作组织员、指导员、志愿者等做法,拓宽了工会干部的来源渠道。工会干部队伍的年龄、知识、专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干部培养选拔、管理和使用机制进一步完善。
强化工会组织的思想作风建设,服务职工、服务基层水平进一步提高。按照党中央的统一部署,各级工会深入开展了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推动形成“长期受教育,永葆先进性”的长效机制,以先进性教育活动促进工会思想作风建设。各级工会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坚持为职工服务、为基层服务,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基层、深入职工,及时发现和推动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为职工真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增强了工会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努力转变工会活动方式,加强调查研究,提高创新能力,开展了第六次全国职工队伍状况调查,认真分析职工队伍和劳动关系发展变化,准确把握职工队伍的现状,提出具有针对性、实效性的对策措施,及时解决影响职工队伍团结与社会政治稳定的突出问题。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整合社会资源,协调内外关系,拓展工会工作的社会空间,提高了工会工作的社会化程度。
产业工会工作进一步加强。适应经济快速发展、产业结构调整、行政体制改革和行业组织日益增多的形势,努力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产业工会工作,充分发挥产业工会和地方工会两个积极性。开展产业工会工作调研,提出新形势下加强产业工会工作的意见,理顺了全国总工会、地方总工会及产业工会与国资委监管企业工会的领导关系,加强了对大企业工会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发挥产业工会在宏观参与、协调劳动关系、维护产业职工具体利益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不少地方适应产业发展、职工维权的现实需要,对产业工会机构设置进行了适当调整,区域性行业工会建设在探索中推进,取得了积极进展。
工会服务基层、服务职工的实力显著增强。积极推进工会经费管理体制改革,普遍实行委托税务代收工会经费、行政事业单位由财政统一划拨工会经费、未建会企业收取建会筹备金等三项改革措施(“一改三策”),加大了依法收缴工会经费的力度,破解了工会经费收缴难题,提高了工会经费总体收缴水平,连续五年实现了工会拨缴经费的持续增长,工会整体经济实力和工会领导机关的调控能力显著增强,为落实“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方针提供了财力保障。截至2007年,全国已有18个省、237个地级市、2062个县(市)实行委托税务代收工会经费,有277个地级市和1895个县(市)实现了财政拨款的行政事业单位工会经费由财政统一划拨,有155个市和1078个县在委托税务代收经费的同时对未建会企业收取了建会筹备金,经费收缴工作正朝着全面“入轨、足额、覆盖”的方向发展。五年来,全国工会经费每年增收20多亿元,年均增长12.3%。全总和各级地方工会成立了工会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工会资产监督管理制度体系初步建立,加大了对工会资产的监管力度,促进了工会资产的保值增值。加强职工劳动福利事业的管理和指导,职工劳动福利事业稳步发展。制定工会经费审查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提高了经审工作的整体水平,促进了工会工作的健康发展。
加强与台港澳工会和劳动界交流合作。举办海峡两岸劳动关系论坛,推动双方互访,全方位拓展工会台港澳工作,为维护香港和澳门长期繁荣稳定、促进祖国和平统一大业贡献了力量。
(T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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