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水军”泛滥,谁来守卫真相 图
在现实生活中他们之所以能够兴风作浪,要害
就在于某些互联网络服务供给
者为他们保驾护航。擒贼擒王,只要从根本上打击互联网络服务供给
者的行为,剥夺他们从事商业经营的资格
,那么就可以解决不法信息泛滥的问题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主任接管记者造访
,披露中国政府正在研究依法管理网络水军的消息之后,人民日报、中国青年报、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先后派出记者,从不同的角度采访报道了网络水军非法牟利的历程
。新华社网站更是以“新华头条”的方法
,全面系统介绍了社会各界对网络水军的见解
。一时之间,网络水军犹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
不过,在这场围剿战斗
中,也有一些问题值得人们注意。譬如,一些新闻媒体在讨论网络水军现象的时候,把问题归罪
于少数广告公司或者互联网络推介公司,觉得
正是由于他们精心策划,才使得网络水军得以兴风作浪。其实,网络水军之所以能在互联网络世界推波助澜,根本原因不在于他们采纳
传统商业广告公司的经营手段
,雇用人员推广自己的业务;也不在于少数策划人员长于制造话题吸引大众
关注,而在于正规的互联网络服务供给
者短缺
起码的职业道德和法治意识,直接或者间接地帮助
这些推广公司或者策划人员从事非法活动。
所以,如果把矛头对准这些推广公司及其雇佣人员,而没有看到互联网络服务供给
者该当承担的责任
,那么,就很难从根本上解决互联网络虚伪
信息泛滥的问题。
新闻媒体报道的神乎其神的互联网络推广公司,从表面上来看是主要责任
者。但仔细
分析
就会创造,他们之所以能够得手,不是因为他们有多大的能量,而是因为他们在互联网络服务供给
者那里找到了同盟军。或者换句话说,正是由于互联网络服务供给
者的直接参与,他们的一些非法行为才干
达到
预期的目标
。所以,与其把主要精力
用于追究互联网络推广公司的责任
,不如把主要精力
用于追究那些互联网络服务供给
者的责任
,这样做既有明确的法律根据
,同时又可以斩草除根。
根据
我国侵权责任
法规定,互连网络服务供给
者明知道使用者发布侵权信息,没有采纳方法加以删除或者屏蔽的,该当
承担连带责任
。我国广告法明确规定,如果广告经营者明知广告主发布虚伪
信息,仍然为其供给
服务的,该当
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
。这就意味着互联网络服务供给
者不管是发布商业性质的广告,还是发布其他信息,只要明知发布的信息属于侵权信息,那么,互联网络服务供给
者都该当承担法律责任
。
现实生活中出现的网络水军现象,根本不是什么新生事物,而是我国广告市场畸形发展孳生出的寄生虫。互联网络监管中出现的漏洞
,为网络水军的生存和发展供给
了空间。在制定
法律规范净化互联网络环境的时候,该当把焦点对准互联网络服务供给
者,强化他们的责任
,因为只有这样,才干
收缩
网络水军生存和发展的空间,也只有这样,才干
彻底净化互联网络经营环境。
当前,我国一些互联网络服务供给
者为了商业利益,恶意发布虚伪
信息欺骗消费者。他们与网络水军沆瀣一气,设置一些极端无聊的话题,在互联网络上凑集
人气。这样的经营方法
和手法
,不仅人为地制造了虚伪
的互联网络繁荣
局面
,而且更主要的是,人为地制造抵触
和冲突,侵犯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干扰了国家正常的监管秩序。
打击网络水军固然重要,但是,网络水军只不过是寄生在互联网络服务供给
者身上的寄生物而已。真正能够转变
互联网络环境的,是互联网络服务供给
者。要想铲除
互联网络中恶意制造议题,转移大众
的视线,掩盖
事实真相,以有条件披露吸引大众
注意的行为,必须
从源头做起。只有彻底规范互联网络服务供给
者的行为,才干
给网络水军以致命打击。
所以,该当
尽快建立
互联网络服务供给
者登记审查制度。互联网络服务供给
者接到消费者或者受害人的投诉,要求屏蔽或者删除有关信息,互联网络服务供给
者拒不执行
自己法定责任
的,举报人可以向政府注册登记机关投诉,登记机关在法定期限内可以要求互联网站作出解释
,如果互联网站不予解释
或者解释
不通的,那么,登记机关可以发出指令,要求互联网络服务供给
者暂时关闭有关服务,以防止侵权行为进一步扩张
。只有痛下杀手,才干
从根本上遏制互联网络经营的不正之风。
笔者不主见对网络水军追查到底,因为说到底,他们绝大多数属于乌合之众。在现实生活中他们之所以能够兴风作浪,要害
就在于某些互联网络服务供给
者为他们保驾护航。擒贼擒王,只要从根本上打击互联网络服务供给
者的行为,剥夺他们从事商业经营的资格
,那么就可以解决不法信息泛滥的问题。可以这样说,在净化互联网络环境方面,互联网络服务供给
者是第一责任
人。只有强化互联网络服务供给
者的法律责任
,才干
从根本上打消
互联网络经营中存在的问题。(乔新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