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已于2010年3月启动了市直行政事业单位[DanWei]房产出租清理工作,今天上午,全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DanWei]房产公开[GongKai]招租暨规范管理工作会议召开,市纪委表示:将依法查处在公房公开[GongKai]招租中违纪违规的责任人。 会议上,市财政局通报了合肥市公房清理的情况。合肥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DanWei]出租房产涉及到101家行政事业单位[DanWei],632份租赁合同。自2010年3月开始,合肥市开始实行宜卖则卖、宜租则租的原则,对到期公房实行公开[GongKai]招租。截至2011年3月8日,已有91处公房实行公开[GongKai]招租,公开[GongKai]招租价格一般比原租金价格高出几倍。 目前,已对13家单位[DanWei]61处已到期房产发出通知,公开[GongKai]了竞价,进入公开[GongKai]招租程序。市财政局预计,今年还有23家单位[DanWei]、46处房产将到期,即将采取公开[GongKai]招租。 会议透露,在合肥市行政事业单位[DanWei]的公房清理工作中,个别单位[DanWei]采用了种种方法躲避公开[GongKai]招租,甚至出现有单位[DanWei]公房到期,现在仍“按兵不动”的现象。 有几种情况较为突出:有的单位[DanWei]公开[GongKai]招租后,却仍与承租单位[DanWei]自行续签合同;有的合同上交后,承租单位[DanWei]又拿出另外一份合同,两份合同内容一样,不同的是租金价格,也就是所谓的“阴阳合同”;再就是个别单位[DanWei]出租房到期后,要求改变房屋使用性质收回自用。同时,有几处房产的原承租人不愿撤场,出现了“清场难”问题。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雍成瀚说,以上情况将作为下步清理工作的重点,“到期的房子仍续签合同,视为无效合同,到期不清场的承租人将承担违约责任。” 为了有效解决清场难问题,市纪委此次会议还出台了“腾空清场方案”。方案明确市直行政事业单位[DanWei]是指市直党政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各民主党派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社会团体、各类事业单位[DanWei]。其现状为出借、对外出租的各类房产,一律实行公开[GongKai]招租。 方案要求,上述单位[DanWei]合同到期的出租房产全部纳入腾空清场范围。今年,已接到市财政局印发的腾空清场通知的单位[DanWei],需在规定时间内,对出租房产进行清场,并及时与市财政局办理移交工作。对合同到期拒不腾空清场的原承租人,由产权单位[DanWei]向出租房产所在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依法对拒不腾空房产的原承租户采取强制搬离腾空等措施。 市纪委、监察局负责监督各单位[DanWei]落实腾空清场工作,对未按要求及时完成腾空清场任务的产权单位[DanWei],依纪依规追究单位[DanWei]现任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直接经办人的责任。 市纪委同时表示,这次,将把出租房产腾空清场与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结合起来,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维护公平竞争。(记者余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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