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芜湖市统计局联合发布了2010年度芜湖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ZhiGong]月平均工资标准——3049元,比2009年的2680元提高[TiGao]了369元,增幅13.77%。同时,与之相关的工伤[GongShang]职工[ZhiGong]生活护理费、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都相应上调。 织梦好,好织梦
根据《工伤[GongShang]保险条例》,“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ZhiGong]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即工伤[GongShang]职工[ZhiGong]的护理费将相应提高[TiGao]至184元/月、147.60元/月、110.70元/月。 copyright dedecms
另外,根据相关规定:职工[ZhiGong]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应一次性支付工伤[GongShang]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根据新发布的标准,最低的十级工伤[GongShang]这两项费用累计提高[TiGao]3321元;最高五级的累计提高[TiGao]20295元。(大江晚报—记者 程茜) 内容来自dedecm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