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记者 耿雁冰
实习记者 葛育民 北京报道
“北京开始事业单位改革了,”在北京民政系统工作的小余告诉记者,她所在的单位要求职工填写市属事业单位人事、社会保险、职能现状、和财务状况等若干调查、汇总表格。
按照北京市编办的要求,8月底前,全市、区县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和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将在全面梳理自家情况后,拿出清理规范方案,包括机构编制现状,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等内容,报送同级机构编制部门。
另据记者获悉,在6月底召开的北京市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会议上,市编办事业单位改革工作筹备组组长、研究室主任付广增明确要求清理规范工作在2012年2月底前基本完成。
这意味着,在接下来的半年时间内,北京市万余事业单位将得到清理。
单位职能综合评分而定
据介绍,北京市各级党委、政府直属和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各级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群众团体机关及其他组织所属事业单位都纳入此次清理规范的范围内,预计涉及1万余家事业单位。
对于大多数事业单位来说,清楚自己究竟应该划入哪一类,而北京市此次清理规范主要涉及的就是冗余机构,将由单位自行填写在五种职能中本单位承担职能所占百分比,据此综合评定该单位的职能状况。
北京市编办给予这些职能的解释分别为:“行政管理职能”是指运用公共行政权力,面向社会处理国家事务和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职责,不包括对机关内部事务的管理职责;“公益服务职能”是指由政府交办和拨款,面向社会提供不以营利为目的服务职能;“经营开发职能”是指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已经实现或经过调整后可以实现由市场配置资源的职能;“行政辅助职能”指面向本机关自身提供基础性技术服务保障和政策研究、决策咨询等工作的职能。
而在估算“承担该项工作占全部工作量的百分比”时,要综合考虑人员安排、工作时间等各项指标估算出的每一项具体职能占单位所有承担的主要职能的百分比。
北京编办业务处一位付姓处长告诉记者:“这个职能现状调查表是各单位依据中央文件,给自己模拟分类,这只是前期工作,不涉及到以后分类,目前还没有把分类的标准定出来。”
上述北京编办负责人还表示,未按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擅自设立的、承担的特定工作任务已完成或履行职责的法定依据已消失的、批准设立两年以上未正式组建或未开展工作的、名存实亡或已批准转为企业或社团的机构都将被撤销。
而属于整合的机构主要包括设置过于分散、规模过小的;职责相近、重复设置的;因行政区划整合、主管部门撤并等原因涉及事业单位调整的等。
分类方案未定
按照中编办的要求,依社会功能事业单位被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从事公益服务三个类别。
而在北京市的事业单位模拟分类中,类别被分为需要清理规范类、行政管理类、公益类、生产经营类和暂时无法确定类别的混合类等5大类。
同时,按照中编办的要求,公益类事业单位被分为公益一类和公益二类,记者发现在北京市事业单位模拟分类中,公益一类又被分出“公益一”、“行辅一”、“行政事务机构”三小类;公益二类被分为“公益二”、“行辅二”两小类。
付姓处长告诉本网记者,从分类来说,北京市按中央文件,分大三类,然后公益类分公益一和公益二,具体分类的文件过段时间才能出台。
对于大类别上划入公益类的事业单位,划入公益一类还是二类,在经费、编制上仍有区别。
据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介绍,由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人事编制要经过国家相关编制部门审批,其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等由国家财政包干,所以,公益一类的编制控制比较严格,属于审批性质。而公益二类,由于其相当一部分收入可以通过市场化来获取,因此其人事编制只需由单位决定,经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即可,就不再需要上级部门审批编制了。
也就是说,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属于国家财政差额拨款,拨款数额是固定的,其需要聘用多少人员可以自行决定,不需要通过审批程序。
据上述编办负责人介绍,北京将实行严格的总量控制,严禁超编进人,现有超编人员将逐步消化。凡是被撤销的事业单位,机构编制部门将收回其编制;调整整合后新组建的事业单位,在原有编制基础上从严从紧重新核定编制。
而对于职责任务萎缩或大量空编两年以上的事业单位,机构编制部门也要相应核减其编制。同时清理规范期间,不再新增事业单位,也不再新增事业编制,确因工作需要的将在现有编制总量内调剂解决。 欢迎发表评论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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