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叔叔为侄女讨公道放火烧房获刑2年
2012-05-05

  本网讯(记者裴晓兰)侄女被同学欺负,叔叔陈某出头找对方理论,因不满对方态度,竟用打火机将对方房子点燃。记者昨天获悉,门头沟法院一审以放火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

  现年37岁的陈某是门头沟区农民,他经常听其侄女哭诉,称在学校受到同学张某的辱骂。陈某非常生气,多次找张某的父母理论,但张某父母均以“不知道”和“管不了”等言辞推脱。

  去年10月13日晚7时许,陈某酒后再次来到张某家,看到大门没锁,只有张某躺在床上睡觉,他就叫醒张某,让张某给父母打电话解决欺负其侄女的事情。张某对此没有理睬,陈某心中窝火,走到村里的小卖铺买了一个打火机,返回张家将窗帘布、被套等物点燃后逃离现场。张某被烟熏醒后大声呼救,后在邻居的帮助下将火扑灭。

  法庭认为,陈某故意放火,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已经构成放火罪,应依法惩处。鉴于陈某系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且当庭自愿认罪,态度较好,并在家属帮助下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可酌情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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