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曹博远 摄
本网讯(记者 洪雪)使用伪造的拆迁手续,骗取拆迁款,还向其他公司和个人索要钱财336万元。
今天上午,丰台区宛平城地区办事处原主任杜平勋,涉嫌贪污罪和受贿罪2400万余元在二中院受审。对于指控,杜平勋表示认罪认罚。
上午的庭审安排在二中院最大的法庭。上午9时30分,30多个旁听席已经坐满,法院又临时加了10多个椅子。
10点40分,身穿蓝色夹克衫的杜平勋被带进法庭。杜平勋表情平静,说话声音洪亮。
49岁的杜平勋是北京人,研究生学历。 原任丰台区宛平城地区办事处主任、丰台区委宛平城地区工作委员会委员、副书记,行政级别为正处级,他还曾任丰台区建委副主任。
2009年12月至2010年11月间,杜平勋利用职务便利,3次贪污公款2095万余元,受贿336万余元。检方认为,应以贪污罪和受贿罪追究杜平勋的刑事责任。
对于指控,杜平勋说,“基本属实,只有其中的1000万元有点出入。”
杜平勋说,2009年,因为两个村子要搬迁,对占宅基地的农民可以按照四千元补偿,并可以购买面积40平方米的回迁房。
“由于没有可以参照的政策,我们自己制定政策。后来有11户村民困难,村里决定补助。我们虚构了4户虚假拆迁手续,骗取补偿款863.7879万元。”杜平勋说,这笔钱只有100多万元给了困难村民,另外的钱都被他用在了自己的公司上。该公司注册资金600万元是他从永合庄村村长苏益清处借的,法定代表人是自己的外甥张某。
3次贪污2095万
2009年12月 杜平勋在负责丰台永合庄村和北天堂村搬迁工作中,指使永合庄村村长苏益清(另案处理)等人,用虚假手续骗取拆迁款863.7879万元,其中130万元用于个人购买进口路虎车,437.3032万元转入其个人成立的河北京南种植有限公司。累计贪污567.3032万元。
2010年初 杜平勋在负责上述两村搬迁和地铁房山线北天堂村征地工作中,以北天堂村27户村民购买安置房名义,将交通拆迁款2700万元转入宛平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并指使该公司原经理等人将1500万转为其个人或个人公司使用。
2010年8月至11月 杜平勋将其主管的北京鸿发农工商实业中心公款28.24289万元为其公司购买菜筐等物品。
杜平勋在法庭承认指控,“我认罪,认罚。我要求不用律师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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