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枪迷非法持有8支枪获缓刑
2012-05-16

  本网讯(记者 王维维)男子金某自幼便是军事发烧友,有收藏玩具枪的爱好,此后甚至在网上非法购买枪支用于收藏。昨日记者获悉,通州法院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金某有期徒刑1年半,缓刑2年。

  金某家住通州区梨园镇梨园新村。2011年10月19日,通州公安分局的民警在金某家中查获其收藏的枪状物11支。经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其中8支可以压缩气体为动力发射塑料球形弹丸,认定为枪支。金某本人经公安机关电话传唤自行归案,涉案枪支已起获并收缴。

  在法院受审时,金某一直低着头,表示自己确实是出于爱好才从网上购买枪支收藏,但并未使用过这些枪支。他说,自己的孩子刚刚四岁,希望法官可以从轻处罚。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金某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枪支,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依法应予惩处。金某自动到案,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系自首。法院鉴于其持有枪支已全部收缴,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可对其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综上,做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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