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网(中图社)-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中国图鉴社)官方网站

印象中国 中国特色 中国亲民 国家礼仪 全民学习 国家记忆 图文聚焦 行业消息 政策法规
国图工程 图鉴国情 亲民工程 国礼系列 图解国学 图鉴国史 博览古今 地区消息 办事指南
图鉴精品 国情集萃 亲民项目 国礼品鉴 国学精华 国史系列 中图推荐 国际博览 关于我们
首页
当前位置: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 中图社消息 > 地区消息 > 北京 >
   中图推荐
亲稳发掘汇报
亲稳发掘汇报软件,采用最先进的网络搜索
·入编邀请
·政治人物:胡锦涛
·政治人物:吴邦国
中国特色总网
推荐内容
热点内容
大学生为侵吞股份谋杀合作伙伴 后悔把钱看太重
2012-05-24

大学生为侵吞股份谋杀合作伙伴 后悔把钱看太重
窦硕、贝方明、闫广睿三人(从右至左)被法警押进法庭后,听候法官宣判。本网记者欧阳晓菲摄

  本网讯 (记者孙思娅)昨天上午,市一中院对北京人文大学学生窦硕等人联手杀害火锅店合作伙伴张某及其女友丁某一案宣判。法院一审判决“谋划者”窦硕和贝方明死刑,判处另一名参与者闫广睿有期徒刑10年。此前,未成年凶犯黄某已被先行判处无期徒刑。

  窦硕等人都是北京人文大学2009级通信工程专业学生。据法院认定,窦硕、贝方明、黄某、闫广睿因与被害人张某合伙经营火锅店产生矛盾,遂预谋将其杀死。

  昨天记者了解到,窦硕在开庭审理并不完全认可指控,他表示自己没有组织、预谋和指使另外三名同案犯杀人,而且他是在黄某的威胁和协助下才掐了丁某的脖子,当时他并没有意识到这样可以令丁某死亡。此外,窦硕的律师也表示,窦硕不是主谋,而且他的行为是故意伤害不是杀人;此案的起因主要是经济利益,窦硕是出于哥们儿义气才实施犯罪行为的。然而,窦硕的三个朋友却一致指认他是始作俑者。

  法院最终认定窦硕、贝方明是此案的主犯,并判处他们死刑,闫广睿被认定为从犯,判处有期徒刑10年。据了解,张某的家属提出了220万经济赔偿,而丁某的家属则提出了139万余元的经济赔偿。法院最终判决张某和丁某的家属分别获得67万元经济赔偿。

  昨天上午,张某和丁某的家属都来到了现场。随后窦硕、贝方明和闫广睿被带入法庭,三人的表情都很平静,窦硕一直耷拉着眼皮没有看死者家属,也没有向死者家属表示道歉。此外,窦硕的母亲来到了现场,但是没有进入法庭,而贝方明的母亲在听完宣判结果后,当场痛哭流涕。

  ■庭审现场杀人犯平静出庭

  2010年4月26日22时许,窦硕、贝方明、黄某、闫广睿在延庆县君吉顺网吧上网至次日凌晨2时许,由闫广睿留在网吧看护电脑,制造窦硕等三人仍在上网的假象。窦硕、贝方明、黄某潜至延庆县康庄镇兴隆商业街127号芳茗阁足疗店张某和其女友丁某的住处,骗开房门后,贝方明、黄某持斧子猛砍张某头部、项部、背部及四肢,造成其颅脑粉碎性骨折及软组织广泛损伤致颅脑损伤合并失血性休克死亡;窦硕在黄某协助下猛掐丁某颈部致其机械性窒息死亡。后贝方明从现场掠走7000余元及戒指、手表等物(经鉴定价值4742元)。

  ■案情回放

  ■记者对话

  ◎杀人谋划者窦硕

  ☆对判决结果心理上来说是公正的

  记者:今天的判决结果已经出来了,你认为怎么样?是否上诉?

  窦硕:我感觉这个判决结果很正常,我能接受。是否上诉听我律师的吧,从我心理上来说是公正的。

  记者:当你走入大学校园的时候是否想到过会走到今天这一步?

  窦硕:我没有想到会是这样。我和贝方明以前什么坏事都没做过,连拘留处罚啥的也都没有过。

  记者:想没想过为什么会这样?

  窦硕:考上大学时谁都怀着美好的理想,但是真正上了大学之后,面对的现状却是现在的大学生工作都不好找,进大学之前都会告诉你有针对性的一些公司会招聘你,但是上了大学以后我们了解到的情况是所有公司都只和你签一年合同,第二年无论你表现如何,都不会跟你续签。我开这个店就是想给自己留条后路,一旦毕业后找不到工作,有这个店自己还能生存。

  记者:出事时你刚读大一,是一开始就有自己做生意的打算吗?

  窦硕:一开始没有,但是看到现在大学生越来越不好找工作后就有了这个想法。

  记者:开火锅店你出了多少钱,钱是哪里来的?

  窦硕:我投了十多万,钱都是家里出的。

  ☆谈杀人原因后悔把钱看得太重了

  记者:现在回头面对两个生命在你们几个的手下消失了,怎么想?

  窦硕:后悔。

  记者:后悔什么?

  窦硕:无知。后悔我把钱看得太重了。

  记者:你看你长得这么帅的一个小伙子又这么年轻,有大好的前途,值得这样做吗?

  窦硕:我就是把钱看得太重了。

  记者:你开始做这个事情的时候是否就知道有这个结果?

  窦硕:不知道。

  记者:为什么,不知道杀人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吗?

  窦硕:就是无知嘛。我就是把钱看得太重了。我开火锅店时就是想帮我母亲分担家庭负担。我们家的情况和别人家不一样。我们家有两个孩子,我姐姐比我大11岁,我妈快40岁才生下我。我母亲比我同龄人的母亲大十多岁,我按正常孩子的轨迹走,大学毕业后找工作,等挣着钱再孝敬父母的时候,我母亲就六七十岁了,那时候再孝敬他们就太晚了。

  记者:这样看你是一个很懂得回报也很有孝心的孩子,那你有没有想过被你们杀死的张某和丁某他们也有年迈的父母?

  窦硕:就是当时太冲动了,加上无知。就是把钱看得太重了。我做这事没别的想法,就是想早点挣着钱,早点孝敬我父母。如果说我家里就我这一个孩子,我的父母也和同龄人的父母一样年轻,这件事就不会发生。我不会这么着急挣钱。正常人都是大学毕业以后10年无论工作和事业都会有所起色,无非自己攒钱呗。但是我父母比别人的父母大10岁,我要是走正常人的道路,我毕业10年之后,我妈都七十了,一个七十多岁的老人享不了什么福了。我觉得我母亲没享过什么福,净为我操劳了。

  记者:据我们了解你们家还是挺有钱的,把你送到北京的民办大学读书,开火锅店还给你投资十几万,平时你在同学面前也老穿名牌。

  窦硕:你们看到的都是表面现象。我爸下岗,我妈退休。我妈是不想让我在同学面前被人看不起才给我钱。

  ☆对死者父母说什么都没有意义了

  记者:事到如今能否说一下促使你们做这件事的真实原因?

  窦硕:即使今天判我死刑我还是要说,真实的原因就是火锅店挣钱了,张某不愿意大家都来分钱,要把我的三个同学都踢出来,只留我和他经营火锅店。

  记者:张某让你的三个同学走并没有让你走,你为什么出头策划这件事?

  窦硕:我不想让我的三个同学走。我就觉得这件事张某做得不对,赔钱了大家一起分担,挣钱了让别的股东走自己得利益。

  记者:你们都是大学生了,就没有想过用别的办法解决吗,比如通过起诉什么的?

  窦硕:没有这方面的社会经验,所以采取了特别愚蠢的办法。

  记者:你提议做这件事时你的三个同学都没有人反对吗?

  窦硕:我印象中没有。

  记者:为什么?

  窦硕:家里穷。都是家里父母年岁比较大,都想给父母早点尽孝道。我们这几个同学都是一样,家里父母在整个家族里家里比较困难,没有地位,到了我们这一辈,让父母脸上长长光。就是把钱看太重了,没别的想法。

  记者:你母亲从小对你是不是非常宠爱和娇惯?

  窦硕:对。我母亲非常爱我。我也是看我母亲太累了。

  记者:为什么在法庭上连句对不起都没有说?

  窦硕:我都不敢看他们(死者父母)。事已至此,说什么我觉得都没有意义了。有些事情我也是没办法,人跟人不一样,家庭和家庭也不一样。

  记者:这么沉痛的教训,有没有想对你的同龄人和大学生要说的话?

  窦硕:别把钱看得太重。千万别以身试法。

  ◎遇害者张某的母亲

  儿子没了判死刑也没用了

  宣判之后记者采访了被窦硕等杀害的张某的母亲。张某的母亲哭泣着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记者:对这个结果满意吗?是不是觉得对儿子有个交代了?

  张母(流着眼泪点点头):儿子没了,判他们死刑也没用了。

  记者:到今天凶手或者他们的父母有没有赔偿你们家里的经济损失,窦硕几个和他们的父母是否向你们表示过道歉?

  张母:一分钱也没见过,凶手的家长只是口头上说赔偿我们,但是一直也没有实际的行动。也没有人向我们道过歉。

  记者:刚才看着几名杀害你儿子的凶手从面前被带出去,心里什么感受?

  张母:我就不理解他们怎么这么狠?我看他们几个到现在还是什么都不在乎的样子,心里非常难受。

  记者:儿子生前跟您的关系好吗?

  张母:特别好。我儿子人特别开朗,朋友特多,对谁都没有戒心,每次见到我都跟我说说笑笑,搂搂我抱抱我,逗我开心。

  记者:最后一次见到儿子是什么时候?

  张母:出事的前两天,儿子回到我们租住的小区里去看我。

  记者:您把儿子带到多大后他自己出来闯荡的啊?

  张母:十八九岁,儿子就自己先来北京闯荡了,先是给人家卖酒,后来自己开了家火锅店。儿子来北京闯荡后,我和他爸也追着儿子来到了北京。本来儿子已经准备要结婚,结果出了这个事。

  记者:儿子打工挣钱给您买过什么东西吗?

  张母:他刚干两年没挣什么钱,给我买了个戒指,儿子去世后我一直戴着。

分享到: 欢迎发表评论我要评论

微博推荐 | 今日微博热点(编辑:SN021)

 相关链接
·北京下月起高限罚违规渣土车
·北京元宵节当日PM2.5浓度未飙升
·北京将开放多处长城段为现有长城减压
·妻子状告第三者要求返还丈夫所赠百万财产
·男子在火车站当众强奸虚弱女子
·夏令营随团教师猥亵三名不满10岁女孩
·北京边检官方微博开通3日粉丝破万
·北京人均卫生费用超4千元系全国最高
·北京9号线成功穿越玉渊潭 隧道最深距湖底30米
·北京税务局:个人所购家庭唯一住房减半征契税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电话:010-63085539  传真:010-63083953  地址:北京市复兴路65号4楼
技术支持: 中华职工学习网网络中心  北京政研院现代信息技术研究所  京ICP备09110630-3号  京公海网安备110108000956号
中国特色推进联盟旗下网站:中国图鉴 中国年鉴 中国国情 中国特色 亲稳舆论 中华职工学习网 全国创争总网 国礼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