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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将解决3.5万户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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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省建设厅获悉,今年,全省计划基本解决3.5万户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其中新建2.5万套廉租住房,新增1万户租金补贴。中央新增投资项目在去年第一批补贴我省1万套1亿元的基础上,今年第二批新增补助1.7万套1.7亿元。
近年来,我省不断加大廉租住房建设力度。厦门和晋江、南安等列入全省住房保障体系建设试点县(市),不但超额完成保障任务,还在创新保障形式上先行先试。
万景公寓是厦门市政府专门为住房困难家庭而建的,共8栋951套。陈少敏是一家公司的临时工,夫妻俩一年收入仅2.6万元,购买房地产适用房十分困难,只能租房居住。搬进万景公寓的保障性租赁房后,她对记者说,“我租的这套65.4平方米,二房一厅一厨一卫,每月租金347.4元,每平方米只有5元多一点,而市场租金每平方米是十六七元。装修好的,我们拎包即住。地段不错,医院、学校、公交等配套齐全。”
像陈少敏这样住上保障性租赁房的,在厦门已有3000多户。这个市80%的住房保障方式是提供廉租房或保障性租赁房,对象既有低保户,也有收入低买不起房地产适用房的住房困难家庭。先按市场租金标准出租,后按不同家庭收入标准给予不同租金补助,租金补助标准分别为房屋租金的90%、80%和70%。
另据了解,晋江市2009-2011年的任务是建设1万套廉租住房,而今在建的有4000多套,并把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保障范围。在深沪镇工业园区标准厂房建设项目中,利用镇财政资金,配套建设外来工廉租住房,一期工程占地51亩、1200套,已开工建设3栋共450套,年度再计划建设5栋750套。
南安市不仅在城关中心镇结合旧城改造配建廉租住房,而且把廉租住房范围扩大到其他中心乡镇。官桥、水头、石井等主要中心镇,正有步骤地在镇区改造项目或房地产开发项目中,配建一定比例的廉租住房。
省建设厅负责人告诉记者,为了让低保户、中低收入家庭尽快享受到保障性住房,从省、市到每个县都已建立起保障性住房的实施管理办法。省政府要求各地根据房地产发展水平、平均住房水平、财政承受能力等,合理确定廉租住房的对象和标准,各市、县原则上应将人均收入在当地城市低保标准3倍以内、人均住房房地产面积13平方米左右的家庭,纳入保障范围,争取用3年时间基本解决住房保障问题。(记者
吴宏雄)
(责编:王秀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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