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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暂住人员可在当地办证赴台旅游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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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在线福州12月17日电(记者郑良)在厦门连续暂住满一年以上的大陆居民赴台湾本岛及金门、马祖、澎湖旅游,可向厦门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申请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
公安部近日开展暂住人员赴台旅游就近办证试点,厦门成为大陆地区唯一试点城市。
17日福建省公安厅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处副处长赵风介绍,开展暂住厦门的大陆居民赴台旅游,突破了原有的赴台旅游者必须在原户口所在地才能办理出入境证件的限制,方便了暂住厦门的外地人员赴台旅游;突破了目前大陆地区只有13个省市居民可以赴台旅游的限制,可吸引更多外省人员赴台旅游。
赵风说,厦门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将从12月20日起开始受理暂住人员赴台旅游办证工作,对受理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申请,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再次申请签注的,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
2004年起,福建出入境管理部门率先启动本省居民赴金门、马祖、澎湖旅游办证工作;今年7月,又启动了本省居民赴台湾本岛旅游办证工作;截至今年11月,共为8万多名福建居民赴台旅游办理了出入境证件。(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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