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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中职学校涉农专业学生将可减免学费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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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在线福州12月18日专电(记者康淼)福建省省长黄小晶日前表示,2009年福建省将着力办好惠民实事,在教育方面,对中职学校涉农专业学生及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减免学费。
黄小晶在福建省经济工作会议上说,明年,福建省将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宿舍建设工程;对城乡低保家庭高中学生实行助学金;对中职学校涉农专业学生及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减免学费。
近年来,福建省“奖、贷、助、补、减”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和中职学校政府助学制度日益完善。2005年福建省在全国率先设立高校“政府助学金”,向高校约20%的家庭经济困难、品学优良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提供资助,其中对15%的贫困生每人每年补助1000元,另5%的特困家庭学生每人每年补助1500元。
2006年,福建省政府又设立“政府奖学金”,对品学兼优、生活困难的大学生每年每人奖励3000元,奖励名额1000名,每年由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300万元。当年,福建省还设立了中职学校“政府助学金”,贫困学生入学后可申请享受学费减免和生活补助待遇,上万名中职学校贫困生从中受益。(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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