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网(中图社)-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中国图鉴社)官方网站

印象中国 国家礼仪 中国特色 国家记忆 全民学习 图文聚焦 中图消息 政策法规
国图工程 国礼系列 图鉴国情 图鉴国史 图解国学 合作单位 合作媒体 办事指南
图鉴精品 国礼品鉴 国情集萃 国史系列 国学精华 中图推荐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首页
当前位置: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 中图社消息 > 地区消息 > 福建 >
   中图推荐
政治人物:胡
胡锦涛,现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中国共
·政治人物:胡锦涛
·政治人物:吴邦国
·政治人物:温家宝
中国特色总网
推荐内容
热点内容
福州:一涉黑组织主犯一审被判刑20年
2009-04-30
  新华网福州12月26日电(记者郑良)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法院日前对一起涉黑案件作出一审判决,主犯郑兵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持有枪支罪,数罪并罚,合并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0年。其余19名被告人也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   2003年以来,郑兵为牟取非法经济利益,先后纠集了李红伟、倪佃友等数十人,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在福州市晋安区娱乐场所及其他公共场所有组织地进行敲诈勒索、强占股份;打着“社会110”旗号,受雇于他人充当打手,从事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强行收取所谓“保护费”,获取巨额非法经济利益。   郑兵等人形成了较大规模的犯罪团伙,坐大成势,在社会上获得较大的恶名,逐步发展成为具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组织。其成员成分复杂,主要由社会闲杂人员、“劳教、劳改”释放人员组成,等级分明、分工明确。   为了达到控制组织成员的目的,郑兵利用金钱笼络人心,不仅在日常生活中经常带组织成员吃喝玩乐,提供他们日常生活开支,平时还安排他们以保安的名义,在其收取保护费的场所领取“工资”。   2005年以来,郑兵等人先后受雇为雇主在争夺物业管理权、讨债、竞标时“壮声威”、充当打手,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完)
     相关链接
    ·福建省委"四个专题"调研组深入宁
    ·福建土楼永定客家土楼国际摄影大赛开镜
    ·今天福建大部分地区高温超过35℃
    ·福建省3台精品剧目将进京献演
    ·《国务院支持福建省加快海西建设若干意见》
    ·福建人游武夷可享受景区门票半价优惠
    ·7月11日至9月20日福建人游武夷山可享门票半
    ·福建师大学生暑期赴德化社会实践
    ·福建普通高招录取工作启动 咨询服务电话开
    ·福建省政府安全生产督查组莅漳检查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电话:010-63085539 传真:010-63083953
    地址:北京市复兴路65号4楼
    技术支持:中华职工学习网网络中心 北京政产学研资讯技术研究院 京ICP备0911063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