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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乡镇卫生院将“升级换代”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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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卫生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联合出台了《福建省乡镇卫生院加强建设实施方案》。《方案》提出,今明两年,以省级为主筹措资金3.8亿元,推进全省乡镇卫生院业务用房建设、配套设施建设、D级危房拆除或拆建、基本诊疗设备配置、实施远程医疗会诊系统工程建设等,使其基本达到国家建设标准和基本诊疗设备装备标准,进一步改善农村居民就医条件。
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农村卫生工作,此次加强乡镇卫生院建设,是落实新医改方案的重要举措,已列为2009年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
省卫生厅有关负责人介绍,《方案》凸显如下特点:规划建设时间短,两年即须完成;省级补助资金量大,以省级为主筹措3.8亿元,这是前所未有的;省级补助项目覆盖面最大,对业务用房、基本诊疗设备装备达不到国家标准的卫生院,全部予以补足,对所有经审核认定的乡镇卫生院的D级危房均予以拆除或重建,并将给卫生院配备150辆救护车;建设内容最全面,涵盖了业务用房建设、配套设施建设、基本诊疗设备配置等五大方面,基本上可以解决当前乡镇卫生院在硬件建设上面临的问题。
《方案》要求,地方县级政府要承担乡镇卫生院加强建设的主体责任,落实建设项目用地、资金和进度,保证建设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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