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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年福建普通高校招生工作会议召开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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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福州讯 (记者张君)昨日,2009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暨招生监察工作会议在榕召开。备受关注的“平行志愿”投档模式基本确定,今年在除本科提前批、专科提前批外的各批次均实行“平行志愿”的投档方式。随着“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执行,各批次招生的画线及投档比例等也将随之调整。
平行志愿是指在某个录取批次中,允许考生填报若干个平行但有顺序排列的学校志愿,录取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投档和检录。投档时,将考生群体按总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检索考生填报的A、B、C栏目等若干个“平行志愿”。如果考生符合A栏志愿院校的投档要求,则会投档到A栏志愿学校;如果不符合A栏志愿院校的投档要求,则随即检索B栏志愿……以此类推,直到被投档或确认因志愿填报不当原因不能被投档。
据了解,推行“平行志愿”的招生模式是我省今年高招的重大改革之一,将有效降低考生志愿填报风险,不足的是可能导致高校生源的高考分数扁平化,即某个分数段的考生大都被某所或几所院校录取。
我省已形成了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初步方案,并已得到省招委会批准。今年高招实行“平行志愿”的范围为文史类、理工类的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以及这三个批次的征求志愿,高职高专批和高职高专的补充录取;本、专科提前批及体育、音乐、美术类的各批次因各类别之间面试成绩或录取标准不通用,所以暂时无法实行“平行志愿”。
“平行志愿”一旦执行,以往的录取投档和切线模式也将相应调整。据悉,我省今年高招将不再设置参考志愿,仅设置征求志愿,并将适当缩小各批次的画线比例和实行“平行志愿”的各批次投档比例。按计划,未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的批次,高校一般应在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自主确定调档比例;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的批次,经过生源情况预测和投档比例的协调后,部属及其他省外高校原则上按实际招生计划的105%投档(如有追加计划的则按追加后的100%比例投档;省属高校原则上均按照招生计划的100%比例投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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