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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家电下乡补贴15天内到位 销售额近八千万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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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电下乡开展以来,经销商、农户普遍反映现有补贴程序较繁琐,拿到补贴的周期较长。不过,这样的尴尬局面将随着前日财政部会同商务部、工信部、发改委、质检总局等家电下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发布的一纸《家电下乡操作细则》而不复存在
。记者了解到,16个省市进行简化补贴程序的改革试点,我省虽未列入试点,但补贴资金必须兑付到位的时间点也将从此前的30个工作日缩短到15个工作日。
《细则》针对家电下乡操作办法的重大调整主要体现在补贴的审核、兑付程序方面。据《细则》规定,分步实施家电下乡补贴审核兑付程序简化改革。从5月1日至7月31日,在内蒙古、辽宁等1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进行简化补贴程序的改革试点,解除生产企业发货登记与销售网点录入环节间的制约关系,取消乡镇财政所审核、县财政局兑付环节,改为销售网点代审、乡镇财政所兑付。
记者注意到,虽然我省不在改革试点行列,但《细则》称,其他地区在试点成功的基础上再推行。此外,要求在未改革地区,仍然由财政部门审核并兑付,但解除生产企业发货登记与销售网点录入环节间的制约关系,并将原来“乡镇财政所审核,县财政局兑付”调整为“乡镇财政所审核并直接兑付”。
采取上述简化措施后,在农民提出补贴申请的15个工作日内,补贴资金必须兑付到位。而此前我省规定是30个工作日内。业内人士称,新政实行后,补贴资金兑付到位时间点将减半,这无疑将进一步刺激家电下乡政策的推行。
值得关注的还有,《细则》称,不管是否进行简化补贴程序的改革,凡由于银行网络不健全、地广人稀等原因,实行“一卡通”、“一折通”方式兑付有困难的地区,在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可创新补贴程序,采取销售网点代理审核并垫付补贴资金,再与财政部门清算的方式。具体由省级财政部门组织实施。
在大幅度简化了家电下乡补贴审核兑付程序的同时,《细则》还对提高家电下乡产品质量、完善售后服务以及加强生产销售企业的监督管理等作出了具体规定,并公布了家电下乡产品最高限价,其中彩电最高限价由此前的2000元提升到3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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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日从省家电下乡联席办获悉,自2月1日启动家电下乡并于2月20日实现全面销售以来,我省家电下乡在全国第3批启动家电下乡工作的19个省市中销售量和销售额均排名第三。截至4月22日,我省家电下乡产品已销售42090台、销售额7684.45万元。(海峡都市报记者
王烽)
(责编:王秀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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