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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赌徒为偿还赌债 绑架同村小孩还将其捂死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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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刘清华 通讯员 榕法)绑架、捂死同村小孩,再向其家属勒索赎金。林某因犯绑架罪被福州中院判处死刑。昨日该判决得到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林某是福州市仓山区某村村民,好赌,欠了一屁股债。2007年12月16日,林某在路上遇见同村的5岁小林,遂产生绑架小林勒索钱财还赌债的想法。 于是,林某以有糖果吃为由,将小林诱骗到家中,然后用布带捆绑其手脚,用袜子堵嘴,再将其关在楼顶天台的空水塔内。当晚11时许,林某来到天台水塔内,用棉被捂住小林口鼻致其死亡。 第二天下午,林某在街道张贴小林的寻人启事,上面留有小林父亲的电话。随后,林某买了一张手机卡打小林父亲的电话,以绑架小林为由勒索赎金3.8万元,并威胁不能报警。 当晚,林某用摩托车将小林的尸体运到沙场掩埋。此后,林某数次更换手机卡,向小林家属勒索赎金。同年12月26日,林某取走3.8万元赎金。不久,林某被警方抓获。 福州中院经审理,以绑架罪判处林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林某不服提出上诉,经省高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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