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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福州小升初招生政策公布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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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福州小学毕业生总体上仍按照中、小学相对就近的方法安排到初中入学。
昨日,福州市五区2009年小学升初中招生政策出台。与往年不同的是,在小学划片上,模范小学今年划入福州十九中,这是所私立小学,今年刚开始有小学毕业生。另外,新增江南水都小
学划片福州八中江南水都校区。
今年初中的特色班招生指标也有所变化,外国语学校减招了一个英语特长班,延安中学美术班今年不招生。在体育和艺术特长的招生方面,屏东中学新增乒乓球和打击乐特长招生,华侨中学新增民乐招生。
户籍与就读小学
所在地不一致这样升学
户籍关系在鼓楼、台江、仓山、晋安城区,但在仓山和晋安两区的农村小学、马尾就读的小学毕业生,若要回户籍所在地升初中,可由户籍所在地教育局按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初中入学。
户籍关系在福州五区,但在五区以外地区小学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应在就读地参加毕业考试后,在规定时间内(7月17日之前)持“两证”(户口本和房产证)回户籍所在区教育局报名,由区教育局根据就近原则安排初中入学。“两证”齐全的安排在片区小学对口的初中入学,“两证”不齐全的安排到尚有余额的初中入学。
以上两种情况,学校均不得拒收。
户籍关系在仓山和晋安两区的农村、马尾,现在鼓楼、台江、仓山、晋安城区小学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如需继续在城区初中借读的,可向所在区教育局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按对口升入初中就读(除少数生源爆满的初中校外)。
确因拆迁并在异地安置住房,户籍关系也已迁移的拆迁户,经区教育局审批后,可安排到户口所在地附近尚有余额招收新生的初中入学。因拆迁尚未安置的,由暂住地教育局根据生源状况给予安排入学。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三证”齐全可按对口升初中
除少数生源爆满的初中校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对口升入初中就读。对于无固定职业、住所的外来工,要动员他们的子女回原户籍地就读。
户籍关系在八县(市)以及福州以外地区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需提供“三证”:
①原籍户口本和父母身份证;②父母一方与就业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③父母双方的暂住证(半年以上)。(东南快报 记者 艾兰 齐榕)
(责编:金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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