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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商业车险信息平台启用 不良客户面临费率上浮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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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福州车主陈女士的商业车险保费今年将面临10个百分点的费率上浮。由于购买新车后每年都多次出险,陈女士在去年续保商业车险时,曾经通过更换保险公司的方式“减少”了出险记录,以此规避保险费率的上浮。但今年已经很难故伎重施。本月25日正式启用的福建省商业车险理赔信息互查平台,将使我省各保险公司实现车险客户信息共享,此前利用各公司信息不畅,以更换保险公司“洗白”出险记录的行为将被遏制。
据悉,平台上线后,福建省内的各产险公司可以通过平台查询到的内容主要有:前来投保车辆此前由其他保险公司承保期间的出险赔款记录,以及年出险3次以上车辆出险时涉及的另一方车辆相关记录。各公司即可以此作为承保机动车辆商业车险时费率浮动的依据。
同时,为了防范保险公司为争夺客户或者行业竞争,行业协会已对此确立罚则,每查实一笔违规保单处罚违约公司5000元。
福建省保险行业协会专家昨日表示,该平台的上线运行,将有效地解决福建商业车险市场上多次出险赔款客户规避费率上浮的问题,真正实现无赔款客户与赔款客户应有的保费差异,提高保险费率的公平性。
此外,平台所登记的车辆出险时涉及的另一方车辆相关记录也将使车险骗赔者无所遁形,保险公司可以更轻松地通过记录对比来确认事故是否真实发生。同时,由于互查平台信息是全省内部联网,客户如将上年出险车辆跨地区投保也无法逃避平台的监督。
专家同时提醒,对于出险次数过多、风险较高的客户,保险公司将提高保费甚至拒绝承保商业车险。
(东南快报记者 周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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